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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州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单位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牢固树立“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的为民理念,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1.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犯罪

        1)刑事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6162人,批准逮捕10815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52584人,提起公诉39150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45人。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撤案10件,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2人,书面纠正违法8件次,提出抗诉3件,提前介入16件次。纵深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认罪认罚41251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2.63%。贯彻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案-件比”从去年的1:1.47下降到1:1.26

        2)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情况。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5件,其中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8件,支持起诉案件86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8件。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2件,其中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8件,办理农民工专项监督案件13件行政检察建议类3件,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283.13万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件,其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7件,已采纳并回复检察建议21件。

        3)控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共接待各类信访案件83112人,其中来访78105人,来电2件2人,来信7件7人,转其他单位6本院其他部门21件,直接办理5887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共20件20人进行了国家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8.4

        4)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开展情况。共办理检察建议(执检)案件9件,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0件,办理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0件,办理重大案件侦结前证据合法性审查案件4件,办理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线索转处案件1件,办理州检察院交办的自侦案件线索初查1件。

        5)未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17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29人,附条件不起诉511人。在全州率先建成“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并投入使用,实现未成年被害人询问、证据提取一次完成,尽力避免“二次伤害”。成立专业法制宣讲团,开展检察开放日1次,法制宣传进校园9次,举办“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模拟法庭1场次。牵头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发《巍山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加强驻巍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凝聚力量,合力保护未成年人。

        2.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1)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办理滥伐、盗伐林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1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共挽回林业植被恢复专项资金8.61万元,挽回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6万元。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了巍山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作机制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工作协作联系机制以及河长+检察长工作协作联系机制成立巍山县青华和巍山鸟道雄关2个生物多样性共建公益诉讼保护基地。

        2)凝聚脱贫攻坚检察力量。派驻1名干警驻村开展扶贫成果巩固工作。结合“馨安工程”“补短板迎国检”等专项行动组织干警入户走访300余人次,开展反恐反诈骗、检察工作服务乡村振兴等相关知识宣讲5场次。结合“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挂钩红河源小学开“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205名学生送去价值0.72万元的学习用品。组织干警捐款0.54我万元用于垃圾焚烧池的建设,投入抗震救灾经费1元为挂钩村地震受灾户购买篷布遮挡受损屋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与法治扶贫挂钩联系的巍宝山乡安乐村委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并开展法治扶贫法律宣传2次。

        3)突出服务社会检察举措。办理涉疫口罩诈骗案1件1人,办理涉疫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驻看守所检察室就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检察建议3件次。组织400余人次积极投身巍山县美丽县城、省级文明单位、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等中心工作,以检察担当为构建富裕幸福美丽和谐活力新巍山贡献检察力量。

        4)聚焦综合治理检察效能。结合“宪法宣传周”“禁毒宣传日”等开展法治宣传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涉毒案件3136人,起诉5556人。派1名副检察长驻村开展禁毒工作,全力投入永建地区毒品集中整治成果巩固。

        3.强化队伍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1)坚持不懈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将日常学习和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大理之问”大讨论相结合,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为指导,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全院干警大会等组织学习20余次400余人次,提升干警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

        2)狠抓纪律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3次,党组书记、检察长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次、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次,为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3次。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1份、《个人廉政承诺书》45份。结合重点节假日、爱国卫生运动、财务报销、上下班纪律等开展检务督查32次。督促“三个规定”落细落实,共填报“三个规定”34件,党组书记、检察长于6月17日对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庙街镇等17家党政机关的班子成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参会人员共签定《巍山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84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以及划转县纪委监察委2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10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47万元,占总收入的95.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39万元,占总收入的4.09%。2021年度收入合计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7.51万元,减幅4.9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11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91万元,占总支出的74.25%;项目支出287.47万元,占总支出的25.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度支出合计与上年对比减少113.38万元,减幅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减少,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8.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其他收入及其他支出减少,具体为2020年度县级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数(人员经费类)较2021年多。2021年度用于保障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8.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维费等公用经费82.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47万元。与年对比减少了62.4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2020年有专项业务经费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2021年无以上项目资金收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检察监督203.00万元(其中: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79.00万元,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104.00万元,司法业务经费20.00万元)。其他检察支出84.47万元(其中:服装款3.26万元,2020年度法警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3.41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54.61万元,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2.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20.59万元)。以上项目开支用于保障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正常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办理案件的审查批捕、立案监督、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以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以及所需的业务装备配备、提升和信息化建设;保障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发放、保险缴费、年度绩效考核,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用于保障单位履行检察院的法定职责、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采购制式服装发生的费用。项目开支过程中我单位本着勤俭办事、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了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6%与上年对比减少27.22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收支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93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等特定事业支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服装经费等特定事业支出以及执法办案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8.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保险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预算的53.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的6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8.8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基于我院以前年度“三公”经费尤其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基数较大,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预算,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较上年增加了0.52万元,但部分车辆下乡开支及维修开支比以往年度减少,2021年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减少。另一方面,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三公”经费未超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48万元,增长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3万元,增长4.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1.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维修费较上年略有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4万元,占96.94%;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3.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学习交流、工作检查指导督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3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少量增加,年度人数增加1人,相应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办公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车补贴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553.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57万元,固定资产2,519.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1.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对外捐赠资产90项(60把会议椅,30张会议桌),账面原值1.9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53.97

        16.57

        2,519.78

        1,744.13

        113.76

        0

        661.89

        0

        0

        17.62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15)。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因此“公开10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公开11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统一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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