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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更加自觉融入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更有力举措推动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落地生根。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工作部署及时向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县人大请示报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摆在首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全面准确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降低诉前羁押率,慎重行使起诉裁量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祥云建设,认真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好信访工作。深入推进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刑事和解等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助推诉源治理。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不动摇,进一步做精做细各项检察工作。始终知责担责尽责,切实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扛在肩上、落实见效。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判决结果得到有效执行。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

        四是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为保障,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化自我革命,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县委巡察整改作为自我革新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从严落实“三个规定”,久久为功正风肃纪反腐,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健全案件调度、办案情况通报和奖惩工作机制,进一步树牢比学赶超的意识,提升争先进位的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0,951,128.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91,128.8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86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预算收入增加1,145,028.81元,增幅11.6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填报口径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纳入部门预算编报,上年未纳入;二是工资调整、五险一金缴纳经费增加;三是非同级财政补助办案及装备补助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 10,091,128.81元,其中:本年收入10,091,128.8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91,128.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43,028.81元,增幅14.0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填报口径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纳入部门预算编报,上年未纳入;二是工资调整、五险一金缴纳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 10,951,128.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91,128.81元,其中:基本支出9,591,128.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7,928.81元,增幅21.97%,主要原因分析为填报口径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从本年起纳入部门预算编报,工资调整、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增加,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由项目支出变更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5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4,900.00元,降幅49.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较上年增加300,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经费、二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变更为基本支出减少768,000.00元、三是服装经费由省级检察机关统一安排减少16,900.00元,以上三个原因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84,9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916,290.5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853,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415,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7,372.9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3,107.25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1,958.05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00.00元,主要用于除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9,722.71元,较上年增加27,122.71,增幅15.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7,400.00元,增幅217.4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8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年度公务接待标准提高,接待次数及人数较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9,722.71元,较上年减少277.29元,降幅0.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降幅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722.71元,较上年减少277.29,降幅0.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因严格按照财政只减不增的要求,压减公车过路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州委实施意见,按照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祥云区域产业中心城市建设,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好检察职能,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祥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紧紧围绕我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省、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为:(1)牢牢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2)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积极投入平安祥云、法治祥云建设;(3)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重要职责,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4)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5)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6)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7)建成一支高效的后勤服务队伍,提高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向社会购买服务,高效高质保障检察事业,增加社会就业机会。

        2、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坚决贯彻县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维护疫后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紧紧围绕祥云打造“大理州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和建设“滇西物流枢纽、面向南亚东南亚重要国际物流港”的目标,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打击黑恶势力、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犯罪、依法惩治涉烟非法经营、危害安全生产、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犯罪、依法惩治制假售假、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犯罪。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检察官绩效考核、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各项制度。

        3、其他人员支出。该项目支出主要是提高编外人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编外人员人数确定本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弥补地方财政编外人员经费不足,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编外人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编外人员权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8,877.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277.52元,增幅6.6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祥云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963,352.22元,其中,流动资产469,713.83元,固定资产9,468,495.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4,142.57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6,111.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3,36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2项,账面原值199,2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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