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就发布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第四批)答记者问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第四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在这批典型案例中,合规准备工作前移、积极稳妥探索对重罪案件适用合规考察程序、探索对多罪名涉案企业开展合规考察等经验做法均有体现。记者就发布这批典型案例的相关问题采访了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
合规办规模不断扩大
案例更具典型性创新性
问: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以来,取得了哪些新的进展?最高检先后发布四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2022年4月以来,最高检适时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部署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各地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能用尽用,在扩大办案规模、提升合规质效、培育典型案例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截至2022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5150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3577件(占全部合规案件的69.5%),较2022年4月初全面推开时分别新增3825件、2976件;对整改合规的1498家企业、305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另有67家企业未通过监督评估,企业或企业负责人被依法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在适用涉案企业合规的案件中,法定刑三年以上案件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案件所占比例逐步上升。合规办案基层检察院覆盖率不断提高,其中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等13个省区市已实现合规办案全覆盖。同时,各地因地制宜,持续培育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不断增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影响力。根据最高检党组常态化发布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的要求,我们结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后工作形势发展需要,在2022年8月向社会发布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企业类别、不同案件类型,在近期完成的合规案件中选出5件案例,作为第四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对外发布。这批案例各有特点,其中体现了不同方面的典型性、创新性,相信对于警示教育企业合规经营,指导检察机关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深入开展能起到一定的警示、指导、示范作用。
问:与以往发布的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相比,第四批典型案例具有哪些鲜明特点?
答:这批案例充分考虑大中小微以及中外合资、外资等不同企业类型合规特点,尽量选择近期办理完成的有代表性的案例。值得一提的是,这批典型案例我们不但征求了最高检相关内设机构意见,征求了在最高检挂职的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而且依托中国人民大学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征求了国内合规领域知名学者以及部分律师界代表的意见。根据各方意见,我们在重点阅卷、与案件承办人反复沟通核实的基础上,对备选案例进行了认真筛选,从中选择更具代表性、更具指导意义的案例作为典型案例。正式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为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保险专项合规、中外合资企业环境保护专项合规、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及财税管理专项合规、外资企业多罪名生态环保专项合规、互联网科创公司网络犯罪专项合规等方面,地域涉及北京、山东、山西、安徽、浙江等省市,其中山西、安徽、浙江的案例属于首次入选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罪名涉及保险诈骗、污染环境、诈骗、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具体而言,在案例一北京李某某等9人保险诈骗案中,针对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实施的保险诈骗行为,检察机关通过深入调查、积极引导侦查准确认定犯罪主体。启动合规时,考虑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与保险公司深度合作的行业特点,组织开展第三方监督评估。邀请保险和汽车销售服务行业各自监管部门共同参与公开审查,确保企业合规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注重保障保险公司合法权益,又注重激励汽车销售服务企业推进合规建设。企业合规整改落实后,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推动行业合规诉源治理。
在案例二山东潍坊X公司、张某某污染环境案中,涉案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检察机关根据污染环境案件特点,有针对性选任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开展合规监督评估。结合中外合资企业的特点,外资集团公司要求在华十余家企业同步开展合规建设,探索合规国际标准本土化路径。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外资企业树立生态环境理念,以生态环境合规建设为契机全面推动外资企业合规建设,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及生态保护大格局,该案例对于探索涉外企业合规有积极意义。
在案例三山西新绛南某某等人诈骗案中,检察机关在启动企业合规工作中,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积极稳妥在涉案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开展合规工作。因企施策,明确重点,标本兼治,为企业量身定制“安全生产+财税管理”专项合规组合推进路径。同时,该案积极稳妥探索合规准备工作前移,在重罪案件中开展合规改革,坚持量化评估、科学验收,确保企业“真合规”“真整改”。该案例有利于纠正企业合规只能局限于单位犯罪的误区。
在案例四安徽C公司、蔡某某等人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涉案企业为外商独资企业,检察机关依托当地“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手段,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涉案企业合规适用,对涉多罪名涉案外资企业开展合规考察,通过个案合规推动行业合规,切实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该案例对于探索涉外企业合规同样具有积极意义。安徽省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成效突出,此次首次入选典型案例,值得鼓励。
在案例五杭州T公司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互联网广告具有高频性、易变性和非接触性特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经营互联网广告业务的企业如何防范风险,避免成为网络违法犯罪的“帮凶”,需要企业提升依法经营意识和治理能力。检察机关针对互联网广告行业属性、技术行为合规规则,发挥“行政主管+业务专家”联动监督的叠加优势,以“制度规范+技术合规”综合施策,提升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评估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同时,注重强化诉源治理,制定出台企业数据合规指引,积极探索建立对科创企业的适度容错机制,从“治已病”到“治未病”,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浙江省网络经济发达,涉企案件往往类型新、争议大,相关做法值得研究探索。
积极探索涉外企业合规
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问:涉案企业合规中,选好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是发挥好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作用的前提,在这批典型案例中有哪些具体体现?
答:兼顾企业经营模式和案件特点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才能确保企业合规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在这批典型案例中均有较好地体现:如案例一针对保险公司在车险营销中往往与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企业暴露出的问题兼具汽车维修和保险服务的双重特点,该案在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时充分考虑专业性和针对性,由汽修行业的行政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合规考察结束后组织公开听证,邀请北京市银保监局工作人员从保险监管的角度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合规考察结果的科学性。
案例二根据该案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特点,从全市专业人员名录库中分类随机抽取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各1人、律师2人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同时,涉案公司成立专项合规建设领导小组,主动聘用外部专家及外部合规顾问(包括国家级、省级及世界银行专家库的环境专家)协助合规整改,重点对安全生产环节、危废物处置环节进行检查整改,建立完善环境安全合规管理体系,取得良好效果。
在案例四中,检察机关根据该案特点,聚焦生态修复,邀请环保、林业、土地方面的专家学者,建立专业化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推动合规整改走深走实。
问:我们注意到这批典型案例中的涉案企业涉及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请介绍一下相关涉外企业合规探索的具体情况。
答:在这批典型案例中,案例二涉案的是中外合资企业,案例四涉案的是外商独资企业。检察机关结合涉案的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各自特点,积极探索,努力帮助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专项合规体系。在案例二涉案的中外合资企业合规整改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涉案公司所属集团公司曾获得全球公认的企业社会责任权威评价机构评级金牌,但在中国本土化进程中却遇到了挑战。究其原因,涉案公司虽然意识到应当将国际ESG合规标准应用于中国本地企业,但该标准内容多为体系与原则性规定,在中国落地必然需要依据中国法规与中国实践经验进行细化。针对这一问题,检察机关与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协助涉案公司结合我国法律分析本地常见违规情况,识别可能导致企业刑事责任的风险点,建议在类似重大决策层面,应将个人责任与集体决策相结合,帮助企业完成制度落地。涉案公司所属集团公司以点带面,主动将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其他十余家企业均进行了内部合规整改,设立了风险监控与处理机制,真正实现了集团企业全面合规,保证了集团企业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案例四中的涉案企业隶属于外资控股集团,涉案外资企业虽有强烈的合规整改意愿,但因生态治理难度大、投入高,案发地的恢复治理工作起初未能及时跟进。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商上级外资集团公司直接派遣合规团队介入,督促涉案企业建立用林用地风险防控体系及处理机制,推动出台合规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帮助涉案企业和员工树立合规意识,筑牢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切实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
问:这批典型案例中还体现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哪些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
答:这批典型案例亮点纷呈,不少是实践中行之有效、有示范意义的经验做法,值得肯定和鼓励。如,合规准备工作前移,坚持全流程、系统性推进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案例三中,检察机关在侦查环节提前介入即着手开展合规准备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专项调查,准确全面地掌握了企业涉罪的原因、是否符合合规条件等基本信息,并与侦查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工商联等协作机构紧密沟通、达成共识。改革试点中,最高检要求各地注重用足用好合规程序的工具箱,对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企业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有助于全面实现合规整改目的。同时,检察机关尽早开展合规准备工作,有助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高质量开展合规考察,更能发挥合规“保企业”“保就业”等社会功能。
又如,准确把握涉案企业合规的适用条件,积极稳妥探索对重罪案件适用合规考察程序。案例三中的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办案机关根据《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规定,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属于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可以适用合规考察程序。该案中的诈骗犯罪行为方式与普通诈骗罪存在许多不同,骗取的对象为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骗取行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虽然刑法对诈骗罪未规定单位犯罪,但根据上述指导意见的规定,该罪符合合规案件适用范围。刑法分则当中存在若干类似的罪名,由于未规定单位犯罪,但只要符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文件规定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条件,就可以纳入到合规改革试点的案件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讲,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并不限于单位犯罪案件。该案中南某某、张某甲的行为按照诈骗罪量刑,基准刑为66个月,属于重罪案件,但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退赔退赃、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同时对涉案企业是否具备合规整改的条件进行了认真分析,启动合规考察程序,完全符合当前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精神。
再如,注重理念指引,积极探索对多罪名涉案企业开展合规考察。案例四中的涉案企业涉嫌两个罪名、涉案自然人较多,芜湖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强化上下联动,结合涉案企业合规案件适用条件,对该案开展生态环保合规,并推动相关机制的建立。办案机关考虑到涉案企业虽然涉嫌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两个罪名,但两罪之间具有密切关联,鉴于犯罪成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法益修复情况等因素,确定对涉案企业开展生态环保专项合规考察。
还如,强化诉源治理,助力数字经济发展。案例五中办案检察机关通过联合相关部门搭建平台、整合数据、对有刑事风险的科创企业进行事先预警评估,督促开展合规整改,探索建立适度容错机制,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同时,通过制发数据合规指引,引导企业自主构建数据合规管理、运行、保障和处置体系,强化企业数据安全保障意识和犯罪预防意识,实现“惩”“防”“治”工作的一体化开展,较好地推动了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的有机融合,有力促进了区域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彰显了检察担当。
以个案合规促进行业合规
实现惩治与治理并重
问:这批合规案例如何体现以个案合规推动行业合规,实现惩治与治理并重?
答:最高检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在日常办案中,针对案件反映出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要依法能动履职,找准案件背后反映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行政主管部门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共同防范同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以个案合规促进行业合规,努力实现系统治理、诉源治理。
如在案例一中,检察机关在启动、推进、评估涉案企业合规过程中,兼顾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维护保险公司合法权益双重目标,立足司法办案,延伸检察职能,充分运用类案调研成果,携手行政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开展保险诈骗犯罪诉源治理专项工作,以个案合规推动行业合规。
案例三中,检察机关针对履职中发现的县社保中心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存在保险理赔审查把关不严、工作混乱、监管不力等问题,分别向两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社保中心增强科学管理意识,要求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检察建议被全部采纳。2022年4月,县社保中心开展了“工伤保险专项整治”活动,对近3年工伤理赔案件进行“回头看”,督促辖区企业补齐工伤保险资料50余份,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和规范审核、把关工作。同时,当地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对20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抽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3处。
案例四中,繁昌区检察院在依法对涉案公司和相关责任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认真总结该案暴露的行业治理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在深入辖区内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召开全区矿山开采行业专题会议,通报案件情况,要求各相关企业完善配套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案例五中,针对广告主身份认证这一关键问题,检察机关和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要求涉案企业克服困难坚决整改到位,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管理好合作伙伴。通过“制度构建+技术升级”,针对犯罪成因的专项合规计划辅之以技术监管,涉案企业初步建立了刑事合规管理体系,同时逐步形成行业合规示范效应。一方面,通过对合作伙伴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行业风气;另一方面,也通过技术提升,在违法广告的巡查、筛选方面提出了多项专利权申请,将作弊监测系统、防篡改系统、自动审核系统、异常排查系统等技术手段应用于涉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各大企业,以点带面,有效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问:2022年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高歌猛进,成绩喜人。2023年,检察机关对于深入推进合规办案工作有哪些重点考虑?
答: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适用主体更加多元,案件类型不断丰富,工作势头良好。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的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将重点围绕合规办案提质增效,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从政治上看”,做实平等保护,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创新能动履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促进诉源治理的务实举措。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专门对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进行强调和部署。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的普及性,以及相当数量的案件积累,是推动这项改革走深走实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院要坚持“从政治上看”,胸怀“国之大者”,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扩大办案规模,逐步拓展案件范围,充分利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更加重视做好合规“后半篇文章”,注重加强行刑衔接,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立法,落实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保护,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高度重视业务学习,实事求是、精益求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新的一年,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将进入新的阶段。针对新形势、新要求,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院要切实加强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相关精神的学习领会,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对相关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典型案例的学习研究。要积极稳慎探索在重大复杂案件和国有企业、大型企业、跨国企业案件中的适用,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上级检察院特别是省级检察院要持续加大对下业务指导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落实备案审查,跟踪指导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工作。办理合规案件要重质效,防止滥竽充数。要防止以合规为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防止虚假合规、合规腐败和问题案件,确保改革严格依法、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持续发掘、培育典型案例,不断扩大改革影响力,积极为推动立法提供丰富的实践样本。“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成效要靠众多具体鲜活、类型丰富的成功案例来体现,下一步推动立法完善更需要高质量的典型案例作支撑。检察机关将高度重视案例发掘、培育和指导工作,切实增强案例意识,精心办理每一起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及时总结案件的指导意义、典型意义,努力发掘、培育一批有代表性、影响力的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案例指导和以案释法,不断扩大改革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