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关于怒江州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领导所辖各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管机关(看守所)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内设16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未成年犯罪检察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处、环境资源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法律政策研究室、人民监督办公室、检察技术处、司法警察支队、计划财务装备局、监察处。下设4 家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泸水市人民检察院、福贡县人民检察院。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兰坪县人民检察院。
纳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 |
2 | 泸水市人民检察院 |
3 |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 |
4 | 贡山县人民检察院 |
5 | 兰坪县人民检察院 |
(三)重点工作概述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坚决开展反邪教斗争,持续深化对邪教组织的专项打击整治。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犯罪,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积极参与藏区维稳、管边控边等工作,维护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
二是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加大对“两抢一盗”、拐卖儿童妇女、黑恶势力、暴力伤害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高度重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犯罪的打击和预防。积极参与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电信、银行等部门的写作配合,推动源头治理。
三是扎实有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等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和公信力。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检察职业保障等机制,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改革。
五是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智慧检察项目深度应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 75人(含工勤人员5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7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退休 30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9辆(含2辆特种专业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1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15.87万元,上年结转94.5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10.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15.87万元,上年结转94.5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15.87万元(本级财力5028.87万元,执法办案补助28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410.4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02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7.48万元,项目支出541.3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3500.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41.3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5.79万元为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县级检察机关两级五院服装经费支出;19.6万元为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县级检察机关两级五院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516万元为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县级检察机关两级五院检察业务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09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县级检察机关两级五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2.55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县检察机关两级五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2.39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县检察机关两级五院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3.99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县检察机关两级五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4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县检察机关两级五院其他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36.23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县检察机关两级五院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78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9.15万元;项目支出19.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83万元,项目支出299.7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5万元)。
资本性支出16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7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2个,采购预算资金244.5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487.48万元,比2017年4072.37万元增加415.11万元,增幅10.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奖金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2018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28.39万元,比2017年1476万元减少647.61万元,减幅43.88%,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因监察体制改革,预计2018年度罚没收入较上年度减少,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预算相应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的培训收入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714.8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