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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对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对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侦查和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的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勐海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自身监督,不断提升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今年以来我县社会治安问题依然严峻,社会管控形势复杂,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转变思路,立足批捕起诉核心环节,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一年来,在全院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建设高素质检察官队伍为目标,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更加注重领导班子建设,更加注重检察业务能力培养,进一步解决检察干部队伍思想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全力推动自身科学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 1 个,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个,独立核算机构数 1 个,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末实有人数为56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106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5.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17.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度我单位有基建项目资金300余万元,本年度无此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122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76万元,占总支出的70.17%;项目支出365.95万元,占总支出的29.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2.7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减少2.4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是司改上划,财政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同时本年度比上一年度少300万元的基建项目资金,所以导致项目经费较去年有所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5,主要原因是司改上划,财政经费保障水平提高,二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5.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8,主要原因是司改上划,财政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同时本年度比上一年度少300万元的基建项目资金,所以导致项目经费较去年有所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27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改上划,财政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同时本年度比上一年度少300万元的基建项目资金,所以导致本年度经费较去年有所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1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5%。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机关日常运行经费支出、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业务装备采购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5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7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8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8万元,完成预算的49.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万为26.01元,完成预算的53.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的30.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各项三公经费支出事项,使三公经费决算数较预算数有所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3.67万元,增长5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6.01万元,增长11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5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我单位办案业务量较大,办案出差次数增加,加之我单位车辆使用年限增加,车辆运行维护成本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01万元,占90.69%;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占9.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0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日常执法执勤、外出办案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业务指导、调研、业务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45万元,增幅101.44%,主要原因一是司改上划省级管理,经费保障标准有较大提高;二是公车改革,2017年发生公务交通补贴46.28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办公费、水电费、电话座机费、公务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2367.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6.95万元,固定资产1791.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3.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 

          3.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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