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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2.对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领导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临沧实际,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工作

        5.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对公安、安全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发现违法,依法进行纠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全市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监狱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6.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调解书实行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程序(人员)违法行为、执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7.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案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8.规划和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与信息工作。

        9.负责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工作。

        10.协同党委管理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依法办理有关法律职务任免手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17内设机构1个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秘书科)、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干部人事办公室、宣传教育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驻看守所检察室)、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装备部;派出机构:驻临沧监狱检察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2.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3.云县人民检察院

        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

        5.临沧市永德县人民检察院

        6.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7.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8.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9.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三个务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践行初心使命,发扬斗争精神,强化担当作为,全力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质高效完成检察工作各项任务,深入推进平安临沧、法治临沧建设,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9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8人,其中:行政编制380人,工勤人员编制26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37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3人。

        车辆编制48辆,实有车辆4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1,428,523.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985,802.2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716,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4,726,720.8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72,123.02元,增长0.81%动的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原渠道列支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985,802.22元,其中:本年收入103,334,477.23元,上年结转收入1,651,324.9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334,477.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81,197.78下降1.39%,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无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428,523.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985,802.22元,其中:基本支出96,833,028.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933,828.11元,增长19.70%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2022年则纳入项目支出预算二是2023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标准提高;三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2022年则未纳入。项目支出8,152,774.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40,525.89元,下降65.74%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2022年则纳入项目支出预算;二是2023年无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三是2023年服装经费统一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预算,2022年则纳入项目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9,862,792.0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行政编制)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894,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业运行229,498.3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55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5,156,800.00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1,352,000.00元。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国家司法救助支出170,000.00元,主要用于救助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92,744.6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4,904.36元,主要用于正常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63,401.2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827.9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93,160.6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148.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620,000.00,主要用于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07,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07,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40,800.00元,较上年减少22,600.00下降1.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202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7,400.00元,较上年减少42,600.00下降12.9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60次,共计接待3600人次。

        减少原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接待规模,精减压缩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53,4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增长1.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增长5.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3,4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2023年拟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7辆。

        原因购车单位根据现有车辆车况、公路路况,申请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巩固和深化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一是内保人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达100%;二是绿化、卫生保洁达标率大于等于90%;三是水电故障抢修及时率大于等于90%;四是内保人员工资兑现及时率达100%;五是节能减排达标率达100%;六是维持日常运转保障率大于等于90%;七是干警对综合保障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八是干警对办案场所维护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紧紧围绕我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省、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案件出庭率大于等于90%;二是公诉案件程序合法率达100%;三是无罪判决率等于0;四是来访及时处理率达100%;五是民事案件受理及时率达100%;六是公益诉讼案件超期办案率小于等于5%;七是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次数大于等于1次;八是检察工作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率大于等于90%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编制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多的解决就业岗位,并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达100%,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及时足额兑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准确率达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的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达100%,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云南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35,064.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2,664.96元,增长3.0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及绩效工资纳入预算,按工资总额比列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随着基数变化而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21,196,474.50元,其中,流动资产12,525,820.05元,固定资产299,077,172.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493,599.36元,其他资产99,882.9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81,674.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42,072.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79,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17项,账面原值3,628,334.5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3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8,333.30元,其中出租资产1318.1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8,333.3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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