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检察院发布了《2015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程连元对该《报告》作出批示,希望各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更大成效取信于民。
据了解,《报告》全面总结了昆明市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情况,分析了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和原因,对职务犯罪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对策建议。《报告》显示,2015年度昆明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85件34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5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5千万余元。在这些职务犯罪案件中,民生领域案件仍然多发易发,涉农领域案件高位徘徊,国企领域案件边打边犯,司法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工程建设领域依旧是重灾区。
据昆明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张建波介绍,去年该院共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51人,国企高管成为高发人群,并呈现塌方式腐败。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某(正厅级)、副董事长董某某、副总经理朱某某均因受贿犯罪被昆明市检察院查处,该集团下属企业云南煤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4人,也因受贿、贪污等罪名被西山区检察院查办。
“该集团高管发案主要集中在对外贷款环节、招投标环节、人事环节等重要环节,这样的案件是国有企业风气不正、相互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典型体现。”张建波说,对此,该《报告》均分析了形成犯罪的具体原因,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据介绍,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昆明市部分行业和领域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形势,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始终保持查办与职务行为有关的违纪违法和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同时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平台,建立健全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加大对行贿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此外,坚持党委领导下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机制,并围绕昆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心工作开展预防,组成督导组对相关系统和行业开展专项督查,推动相关单位部门切实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张建波介绍,2015年,昆明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了一系列措施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除了发出检察建议以外,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预防宣传,以“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为主题,使廉政短片和微电影进公交、地铁、电视台,预防专题讲座和宣讲团进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还多次组织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预防宣传在相关行业和领域敲响了警钟。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还围绕一些重点工程建设搞预防,例如针对乌东德水电站、中石油云南炼化项目、小龙高速等涉及民生民利的重大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协助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工程项目建设规范运行。
“同时,我们还发挥专业预防的优势,加强调研,深入施工现场,对可能发生职务犯罪隐患的苗头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协助企业建章立制,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张建波介绍。
此外,昆明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创新预防形式,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团,深入到省公路局、中铁十一局昆明枢纽指挥部、武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飞虎大道项目建设指挥部等地进行巡回宣讲,以案释法,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工程建设领域工作人员依法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