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迪同志在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工作十余载,于2013年调至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主办未成年人一、二审刑事案件。多年来,她以忠心、诚心履行着一名检察官的职责,以爱心和匠心致力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要事迹:
1、率先将司法社工引入个案帮教,开启昆明未成年检察工作与司法社工机构的长效合作;
2、率先在个案中引入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对一名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的自杀行为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成功化解其自杀危机;
3、 参与创建全省首个独立未检办案区,推动昆明未检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4、发起“向日葵青春课堂”,12次走进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持续矫治服刑未成年犯的心理和行为;
5、用心办理每一个未检案件,用情帮教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认真践行昆明未检“1+2+2”五年回访帮教机制;
6、在涉外案件中探索建立跨国亲情会见、跨境帮教等国际司法合作机制;
7、积极投身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多次以讲师身份为中小学生作法制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