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由昆明市教育局主办,昆明教育电视台承办和制作的《守护阳光·关爱成长》法治宣传教育系列节目第二期,于2018年4月4日上午在昆明市艺术学校举行。昆明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检察官杨迪、书记员李梦婷受邀参加了此次活动,和现场及电视机前的同学、老师、家长们一起探讨《向学生欺凌说“不”》的话题。
节目一开始,同学们观看了一个被欺凌者转变为施暴者的典型案例,主持人启发同学们思考:“当你遇到校园欺凌时,你会怎么处理”?同学们争相发言,有同学说“被欺负了就要打回来”,有同学说“会尽量让对方平静”……杨迪就此问题对同学们进行了引导,告诉大家正确保护自己的方法,切忌以暴制暴。
针对现实中很多未成年人缺乏权利意识,不擅自我保护的情况,杨迪从维护儿童权利的角度,对儿童的四项基本权利进行了讲解,让同学们知道了什么是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告诉大家自我保护的前提是对自身权利的了解和主张,一定要树立权利意识,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告诉同学们权利不是某一个人的专属,还要学会尊重别人的权利,不可以违反义务,也不能逾越规则,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自昆明市第一中学西山学校心理健康专职教师李颖也从心理层面对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的心理状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阐明家庭教育对孩子带来的影响,提醒家长们一定要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
两位嘉宾还分别从学生、家长、老师、学校四个方面,就如何应对和防范校园欺凌做了生动介绍,同学们踊跃提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最后,杨迪表达了她的愿望:“希望我们的同学、家长、老师和学校,以及我们的社会,多关注校园欺凌现象,关注儿童权利的保护。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一起编织儿童权利的保护网,我们的未成年人才会健康茁壮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