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以为我已经是‘祥林嫂’了。今年想着试一试来到检察院,没想到检察官为我做了那么多,我的问题这样子就真正解决了!”
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昆明市检察院抓住契机,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为着力点,通过调查核实厘清行政争议,通过组织公开听证,促成以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为七十多岁的国企离岗老人解决养老问题,化解几十年信访积案,牢牢牵住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牛鼻子”。
自称“祥林嫂”的冯某某,曾是昆明某国有企业职工,今年七十多岁的他,工龄24年,离岗二十多年,至今没有养老保险,他和老伴就靠着每人每月630元的低保维持生计。
按照国家政策,冯某某本可以作为超龄参保人员到人社部门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却因国有企业改制丢失档案,未能办理养老保险。“在信访反映过程中,我原来企业改制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向人社部门相互发了函,我认为人社部门的函件对我有影响,2016年,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以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范围裁定不予立案,二审、再审都维持了这个意见……”申请人冯某某详细讲述了事情经过和自己的困难,激动时几度哽咽。
2020年3月,冯某某以不服法院行政裁定向昆明市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该院检察官立即行动,与申请人面对面交流、充分了解其主张和诉争过程,同步向相关法院调取证据材料、向相关单位、社区核实情况,可在历经五个多月的调查核实后,从现有证据及调查核实的情况看,法院裁定并无不当,依照规定,检察机关应当不支持其监督申请。
案子能这样了结吗?
“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卷宗里的案件,更是一位古稀老人‘老有所养’的质朴期盼。”办案检察官说道。
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租住在廉租房、依靠每人每月630元的低保维持生计,膝下一儿一女,儿子患病失业在家、女儿在社区公益岗位工作、月收入一千余元,家庭生活困难,“老有所养”问题也成为冯某某多个诉讼、长期信访的症结,也是一家人的“心结”。
如何才能实质性地化解这个行政争议、防止“程序空转”,真正解决人民群众之苦?
昆明市检察院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并与相关行政单位“点对点”走访、“面对面”沟通……最终做出决定!
昆明市第一例由检察院提起的行政诉讼领域司法救助程序在市委政法委启动,由市检察院与四个市级行政机关围绕个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专题联席会议召开,“司法救助+困难救助”的“解题”思路逐渐清晰。
9月9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听证会在昆明市检察院举行,听证会上,全体听证员及本案参与听证的各方一致同意化解方案,昆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晓红当场向冯某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困难救助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冯某某也当场写下了息诉罢访承诺,并对在场每一位参与听证的人员致谢。
“这样一个由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主持、注重解决实质问题的听证会,让我有了一次全新的听证感受。检察院积极努力拿出了务实解决的方案,是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一种探索,我对此满怀期待!”听证员、昆明市人大代表黄骏表示。
“没想到检察官为我做了那么多,八年了!我家的‘烦心事’从此解决了,我相信生活会越来越好……!”带着“老有所养”的慰藉,冯某某和老伴儿满意地离开,这也为此次检察监督申请划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
其实像冯某某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上诉率居高不下,且难以化解,如何为深入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昆明市检察院给出优加方案。
12月8日,昆明市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及检察监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中心”由昆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成立,并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建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联动协同化解行政争议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规定,凡纳入“调解和解及检察监督中心”的行政争议,检察机关在复议阶段和行政诉讼立案、审判、执行阶段都可以参与争议化解工作,以信息共享、查阅案件材料、参与听证、调查核实、提出调解方案等方式介入个案,以对行政诉讼监督和“穿透式”对行政行为的监督,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和纠正违法行为,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供检察支持。
“‘中心’的成立,将构建争议化解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端口前移,从被动监督向能动监督转变,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进一步促进行政争议‘一站式’由政府、法院、检察院‘一揽子’解决,争议矛盾化解由一元向多元转变,检察机关在其中立足司法专业优势,通过陪议、释法说理、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和解等方式参与‘潜在之诉’矛盾纠纷化解,着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李晓红介绍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化解争议,昆明市检察院通过调解和解及检察监督中心,以“柔性”调解方式代替“刚性”行政裁判,整合多方力量实现“多元解纷”,是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