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的位置:首页>云检要闻>昆明

        温暖寒冬的阳光司法,检察官伸手扶起“跌倒”的孩子

        时间:2021-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的人生道路还很长,你要学会通过劳动去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定要以此为戒,学会珍惜,懂得感恩,孝敬父母,做一个有益于家庭和社会的人。”在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芶祖琼语重心长地对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大陈(化名)说。

          为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开展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11月26日上午,官渡区检察院召开对大陈(化名)盗窃案、小天(化名)聚众斗殴案附条件不起诉宣告训诫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现场对2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训诫教育。

          两起案件,分别宣告附条件不起诉 

          宣告仪式上,检察人员核实了两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承办检察官先后宣读了两份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阐明了附条件不起诉原因,并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释法说理,要求其深刻认识自己犯罪行为的危害,汲取教训,严格约束自己,学会敬畏法律、明辨是非。

          同时,检察官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家庭教育存在的不当之处,对两起案件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引导家长们正视在监管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其监护责任意识。

          多方参与,集中开展训诫教育 

          “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坚持走正道!”随后,人民监督员、辩护人、帮教社工老师以及检察官分别向不起诉人进行教育,并对涉案人员的成长和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我今后一定要好好生活!”2名未成年人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并表态一定会珍惜这次机会,自觉遵纪守法,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其家长也表示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后续帮教工作,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关心孩子的成长,引导孩子步入正轨。

          在此之后,两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将进入正式考察期,考察期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对两名未成年人的帮教与考察工作由官渡区检察院与社工机构润土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共同开展,官渡区检察院持续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和定期回访,实现考察训诫、亲职教育和社会司法帮教的同步衔接,确保实现教育帮教效果的最大化。

          官渡区检察院在附条件不起诉宣告训诫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自觉接受监督,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案透明度。此外,通过多方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训诫教育,既让未成年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严肃,又用司法的温情感染了涉罪未成年人,有利于其早日回归正途。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