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对孩子进行司法救助,让孩子能及时得到治疗,现在已经顺利升上了初中,一切都好。”近日,一个反馈电话让曲靖市沾益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心里泛起了暖意。
案件情况
2021年6月,沾益区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中,被告人张某某醉酒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与聂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相撞,造成聂某某当场死亡,聂某某妻子彭某某身受重伤,上小学的孙子聂小某头部多处粉碎性骨折,碎骨因无法修复被全部取出,急需费用进行人造颞骨更换手术,否则随时有生命危险。而肇事者张某某因家庭贫困无赔偿能力。
对此,检察机关帮助他们申请到了救助资金70000元,并送到聂小某家中。随后,检察官帮助联系医院为聂小某进行人造颞骨更换手术,使聂小某得以及时医治。在收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后,杨某某将一面“以爱之名 传递检察温暖”的锦旗送到沾益区检察院,感谢检察院对聂小某的司法救助。目前,聂小某已重返校园,家庭情况正在好转。
一直以来,对因案致困的未成年人,沾益区检察院采取“杜鹃花关爱基金”“国家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关爱救助模式进行及时救助,加大对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