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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嵩检动态
        嵩明县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 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
        时间:2023-01-28


        1月8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召开后,1月9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召开全院大会,传达学习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王锐检察长指出,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张军检察长和应勇副检察长分别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忠诚践行党的绝对领导,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深刻领会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统筹谋划好我院2023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推动我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院会后,随即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就下一步贯彻落实措施进行讨论。参会人员畅谈了各自的体会感悟,大家一致认为,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与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一脉相承,张军检察长和应勇副检察长的讲话政治站位高、总体思路清、重点任务明,为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目标和方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分别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锐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和扞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以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二是强化理念更新,立足大局统筹谋划。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与时俱进转变思想,以理念为先导,以更高水平监督办案满足人民期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能动创新工作方式,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高检察监督水平。自觉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为更好服务保障嵩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充分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坚持“人民至上”,着眼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做到以“我管”促“都管”,以求极致的态度依法能动履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行动自觉推进嵩明检察工作现代化。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团结力量统筹推进。加强队伍体系建设,优化纪律作风,强化团队精神,做到全院上下一盘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加强业务素质培训,切实提升检察人员素能,优化办案质效,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嵩明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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