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锐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和扞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报告围绕
坚持稳字当头,依法能动履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强化使命担当,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把握更重责任,依法能动履职精准监督守护公平正义;坚持严管厚爱,依法能动履职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铁军;四方面回顾了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
报告提出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自觉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忠实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嵩明、法治嵩明。
一是讲政治,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顾大局,以更优标准提供法治服务。
三是谋发展,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
四是重自强,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的一年,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和本次会议决议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忠实履职中踔厉奋发,在能动检察中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