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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8日,在通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旭向与会代表作检察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2020年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了2021年的工作安排。
2020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业务建设、队伍管理,积极服务保障通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报告最后指出,2021年通海检察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通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继续深耕检察业务、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为平安通海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