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2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俊一行到元阳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琨陪同调研。
李俊一行听取了我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建立责任清单,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链条,确保责任落实。二是突出重点,履行监督责任。明确纪检职责为“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监督,抓早抓小。三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丰富监督载体,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