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会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的规定》的规定,本院拟对张某甲等11人危险驾驶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9时00分
二、听证会地点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有关事项
请参加听证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遵守会场纪律。
特此公告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