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楚雄州检察机关集中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并对代表委员在审议报告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民建楚雄州委提出了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生态司法保护的提案。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发挥主办单位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州中级人民法院、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完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密切配合,建立“五级责任制”办理方案,确保提案建议依规办理、有序推进。
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审判机关沟通联系,采取预防教育、警示教育、案例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公益保护和诉讼宣传工作。
二是通过建立大数据融通监督平台,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借助外力拓展案件线索来源等方式,持续完善联动机制,强化社会合力。
三是积极争取财政预算资金支持,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鉴定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经费得到有力保障。
四是优化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衔接机制,探索和运用补植补种、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措施修复生态,形成“专业式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公益诉讼检察模式。
五是强化司法审判职能,推进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实现集中管辖,创新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服务点共建模式,凝聚公、检、法三机关保护共识,推动形成保护合力,为楚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六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存在问题,通过多项渠道向上级提出意见建议。
2022年,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金沙江流域(楚雄段)环境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案力度。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160件,同比上升41.6%,创历史新高,提起诉讼42件,同比上升75%,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办案督促有关部门恢复治理耕地、林地112亩,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物1500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00万元;督促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89.4千克,查处假药劣药202种;促成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1万元,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50万元。
楚雄州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楚雄检察:以“公益之名” 守护美好生活(点击图片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