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四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十七)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7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和对云南对大理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州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33227件,同比(下同)增长13.3%。其中,批捕2978人、上升47%,起诉4152人、上升34.4%;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6033件,监督纠正违法2322件次,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75件。
一、讲政治顾大局,服务发展做出新贡献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坚决打击暴恐、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涉枪爆、黄赌毒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402人,“两抢一盗”犯罪469人,毒品犯罪399人,涉枪爆犯罪139人。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三同步”要求,稳妥办好各类敏感案件,防止小案件演变成大事件、司法问题演变成政治风险。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全年无涉检进京赴省信访案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围绕“深挖根治”年度目标,全面推进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批捕433人,起诉524人,大理市邓利勇、张国胜、吴樊和祥云县李军等一批重大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被惩处。坚持黑恶案件“双联动”、专案专班专办、重大案件会商及州检察院挂牌督办、统筹调配力量和统一把关等制度,提高办案质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130条,追捕44人,追诉55人,立案查办司法人员涉黑恶保护伞的徇私枉法等犯罪4人。受理监委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4件25人。严查黑恶犯罪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正确区分黑恶财产与合法财产,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办案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管理漏洞发出整改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实现长治久安。
积极服务“三个定位”“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分解细化服务保障“三个定位”“三大攻坚战”的主要任务,结合职能一体推进。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推进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开展打击金融犯罪专项行动,构筑金融安全司法“防护网”。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196人、起诉238人,分别增长79.8%和46.9%。在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方面,“打虎拍蝇”快捕快诉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快速返还涉案款物194万余元,让追缴资金尽快发挥效用,对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2.5万元。认真落实脱贫帮扶责任,完成扶贫挂包帮任务。在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围绕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贯彻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区域协作联席会议精神,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2人,增长82.8%,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9件,督促依法取缔非法采矿点38个,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好大理的绿水青山、蓝天净土。新疆、云南全国人大代表团到大理视察时给予充分肯定。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大理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坚决贯彻“三个没有变”要求,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大力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审查23人,变更强制措施2人。与州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设立服务民企联系点13个。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邀请200余名代表委员和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参观交流,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放手发展。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监检衔接更加规范有力,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69件72人,上升475%和380%,起诉58人。立案查办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等犯罪5人(县处级2人)。开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清理排查,协助监委将一名携款潜逃近20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二、守初心担使命,检察为民取得新成效
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这一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统领,建立专门未检机构和团队,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公安、司法、团委、妇联会签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意见,向州教育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将未检工作纳入依法治州“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内容。开展 “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和“检校共建”活动,两级院检察长等72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讲授法治课160余次,为涉案未成年人开通专业心理疏导绿色通道。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78人、起诉232人;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34人、起诉149人,不捕120人、不起诉24人,附条件不起诉38人。
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大对涉案贫困户、被害人等重点人群国家司法救助力度,救助123人,发放救助金59.28万元。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监督,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案件66件,帮助追回工资报酬71万余元。重视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办理弱势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损害赔偿等支持起诉案件131件,上升77%。办案中注重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促成当事人和解40件。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开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04件。扎实推进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1件;开展看守所“清理牢头狱霸,维护监管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在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投资者损失。
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落实司法便民。受理控告、申诉、举报等信访案件754件,上升55.1%,来信来访件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进展和结果性答复,确保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办理刑事申诉39件,依法提出抗诉2件,法院已改判1件;受理申请国家赔偿案件2件,均决定依法赔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老百姓“申诉难”。州检察院向州人大常委会作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专题报告,得到有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三、强监督提质效,四大检察开创新局面
以提升办案监督质效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落实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实现优质高效。受理批捕增加1169人、增幅45.8%,受理起诉增加1730人、增幅44.7%,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和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徇私舞弊等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依法对特赦工作监督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监督全覆盖无死角。1人被最高检评为特赦工作先进个人。刑事检察工作居全省上游。
以加大力度精准监督为核心,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构建州检察院重在裁判结果监督,基层检察院多元监督,两级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上下一体、全面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审查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37件,提请抗诉7件,省检察院支持抗诉5件;提出抗诉3件,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认真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0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以化解争议增强公信为关键,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将化解行政争议贯穿检察监督全过程,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在保障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25件,发出检察建议398份;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5件,组织公开听证2次,促成和解1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07件,推动一批多年未能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得到执行或进入执行程序。
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构建沟通协调配合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适格主体主动维权,争取以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的保护效果。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全年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8件,提起诉讼17件,连续两年在全省率先成功开展“等外”探索。州检察院与州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共建“苍山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永平县检察院促成该县5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执法,拆除违建700多平方米;云龙县检察院推动行政机关启动实施6700万元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居全省前列。
四、勇改革破难题,检察工作激发新活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配套机制,科学合理确定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编制和岗位职责,分类定岗严格管理,形成各归其类、各展其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化常态化,两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4573件,其中检察长直接办案248件。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以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目标,对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行整体布局调整,对捕诉、控申等职能进行全面调整,对内设机构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全州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总数由175个减少至83个,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水平需求。
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建议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1343件1835人,适用率高于全省平均值。其中,12月适用率达84.3%。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61次,讨论案件105件。州检察院向州政协常委会作“捕诉一体化”改革工作情况通报,得到有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全面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完成州院屏蔽机房和分级保护建设,加强对下指导,配合做好全省检察机关远程提讯系统项目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网和基层检察院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建设,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办案效率。
五、谋发展重自强,检察队伍展现新风貌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基层党建三年“回头看”暨“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州检察院五个党支部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检察人员对初心和使命的认识与躬行,强化责任担当,以主题教育成果助推检察工作发展。
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分层施教、检校合作培训机制,分层次类别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结合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组织赴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开展综合素质能力培训,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与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建立完善业务研判、案件评查、案例指导机制。加强检察理论调研,完成29个调研课题,3个课题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列为重点调研课题。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两个责任”,始终坚持“检察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把严的要求贯穿抓班子、带队伍、办业务全过程。抓实内部监督管理,落实“三个规定”,对2889件案件进行常规流程监控,对1586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制定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双主体”工作机制对两个基层院开展政治巡察,开展“警示教育月”和“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活动,推出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九项举措,建立“123”工作推进督促机制,全面落实高检院党组巡视整改任务,对3名个人和2个院班子开展诫勉谈话和集体提醒谈话,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努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升级创建工作,通过举办“检情礼赞新中国、检魂奋进新时代”主题晚会暨从检30年荣誉章颁发仪式、读书日等活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依托检察文化教育基地、文化走廊、文体活动场所等平台开展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接待机关单位、学校团体5000余人学习观展,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支撑。有11个集体、31名干警获全国和省州级以上表彰,全州13个检察院均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权属于党和人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两级院向党委请示报告、人大专题报告、政协通报工作78次。全面梳理“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答复,改进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参加出庭观摩、视察工作、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00余人次。依托“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57条、程序性信息5650条、法律文书2016份,发布各类检察新闻631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坦诚接受人民监督。
我们深知,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步,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政治建设有差距,个别院和有的检察人员政治意识淡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服务大局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司法理念有差距,不少检察人员习惯于老观念、老办法,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检察监督效果有待提升;司法能力有差距,有的院人员年龄老化、结构断层,缺乏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有的检察人员不读书不学习,司法素质能力短板突出,一些案件办理质量不高;队伍作风不适应,一些检察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不作为、慢作为,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州检察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州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在抓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建立涉疫情案件快速反应、报备、办理机制和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机制,做到管理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有序推进。至4月底,共提前介入涉疫情犯罪案件12件,受理并批捕口罩诈骗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2人,受理审查起诉4人,起诉1人;办理涉疫情防控公益诉讼案件74件,发出检察建议6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两件案件被省检察院作为涉疫情典型案例。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全州检察机关将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州党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找准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发力点,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领会检察工作新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找准服从服务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州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等犯罪;更加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驰而不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护大理的蓝天、碧水、净土;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监检衔接,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力度,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三、找准落实司法为民实事的切入点,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努力构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布局,积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需求,更新司法理念,回应群众关切。下大力气推进检察业务建设,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和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找准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突破点,务实推进“精装修”。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破解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难题,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捕诉一体、刑事案件速裁、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五、找准检察队伍建设的薄弱点,提高干事创业“精气神”。认真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慵懒散乱”专项整治,落实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深化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坚决全面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纠治“四风”,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六、找准“基层建设年”的着力点,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认真落实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规划,下大气力攻克基层基础建设难点,加大对下指导工作力度。以优化检务管理为抓手,以优化业务管理为核心,以强化科技支撑和后勤保障为依托,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人民的希望变成我们的行动,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奋力开创大理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新时代大理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