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0月30日,州委巡察组完成对州人民检察院党组、12县(市)委巡察组完成对12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进驻,标志着全州上下联动对州、县(市)检察院党组的常规巡察全面展开。
州、县(市)检察院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各巡察组与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传达了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工作的典型案例,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各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
巡察组组长指出
本轮巡察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加强对责任落实和权力运行情况的政治监督,深入查找和推动纠治政治偏差,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巡察监督的实际成效。州、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加强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纪律,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接受监督,带头如实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政治、守纪律,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鼓励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问题,共同完成巡察任务。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巡视巡察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自我革命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提质增效,发挥应有作用。州、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到积极配合本轮巡察上,深刻理解把握巡察在助推党的自我革命中承担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和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上来,确保圆满完成本轮巡察任务。要积极支持配合,维护巡察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深刻汲取干扰巡视巡察典型案例的教训,以过硬的党性修养、党员意识和党纪观念,认真检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借力巡察监督,在新的起点、新的征程上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巡察组和全体巡察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务实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努力形成高质量巡察成果。
被巡察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
巡察是对检察院党组履行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也是对检察干部的“政治体检”,将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和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圆满完成州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根据安排,州、县(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检察院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信访举报电话、邮政专用信箱、电子信箱等。依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本级党委管理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8:00,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4日。
来源:大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