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大理州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三周年来的工作情况。
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策主持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鸿参加会议并作发布。
“大理州检察机关紧扣保护公益这个核心主题,主动融入全州发展中心大局,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担当守护好大理的绿水青山和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上,王鸿通报了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三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85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82件,行政公益诉讼1672件。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被污染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1998.8475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00余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150亩,回收和清理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物3万余吨,督促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和违法养殖场31家,促成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6800余万元,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940余万元。
保护生态环境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发力,助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大理的殷殷嘱托,把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摆在突出位置谋划部署,作为办案的重中之重,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系统治理。一是助力打好青山保卫战,强化环境资源保护。二是坚持洱海保护为统领,推进涉水检察公益诉讼。三是着力创新工作机制,综合保护生物多样性。三年来,共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33件,占同期办案数的44.9%。
聚焦民生热点
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执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制度,与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加大检察机关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机关衔接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二是加强网络餐饮安全整治。三是探索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三年来,共立办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58件,提起诉讼2件。
拓展新领域办案
坚持积极稳妥,不断拓展新领域办案。按照最高检、省检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新部署,围绕地方发展大局,立足大理治理特点,在法定领域办案成效凸显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新领域探索初见成效。一是切实担当防控责任,积极办理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二是主动回应民生关注,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三是着力保障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三年来,共拓展办理公益诉讼9个新领域案件76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9件、行政公益诉讼731件。
发挥独特效能
发挥公益诉讼独特效能,助力系统治理。三年来,大理州检察机关始终注重以点带面,推动系统整治;以常态化“回头看”推动整改工作长效长治;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协同治理、系统治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大格局。
会上,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同志针对媒体记者关心的问题作了解答。大理市、祥云县、永平县、剑川县检察院有关同志通报了本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部分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公益保护志愿者,以及云南法制报、大理日报、大理广播电视台、祥云时讯、永平县融媒体中心、剑川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转自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