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州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队伍“四化”建设提质加速,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主要职责是: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6、负责其他应当由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49件702人,批准逮捕378件572人,不批准逮捕62件11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90件944人,提起公诉584件808人,不起诉案件33件44人,出庭支持公诉610件801人。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共召开会议16次,审议各类案件31件92人,事项2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7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8.40万元,占总收入的95.88%;其他收入60.99万元,占总收入的4.12%。与上年的1,453.71万元对比增加25.67万元,增加1.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4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25万元,占总支出的71.54%;项目支出440.99万元,占总支出的28.46%。与上年的1,601.38万元对比减少52.15万元,减少3.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8.25万元。与上年的1,186.97万元对比减少78.27万元,减少6.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8.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5%。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4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0.99万元。与上年的414.40万元对比增加26.59万元,增加6.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增加了疫情防控项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是打击刑事犯罪;二是强化法律监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三是疫情防控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5%。与上年的1,475.62万元对比减少57.22万元,减少3.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25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预算的75.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的8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8.9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坚持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又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导致接待任务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3.32万元,下降84.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0年、2021年均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04万元,下降84.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59.4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度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二是因疫情原因,2021年减少了公务出差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万元,占95.62%;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4.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64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133.65万元相比,减少7.01万元,减少5.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坚持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3471.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7.35万元,固定资产2812.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8.70万元,无形资产23.1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7.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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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471.63 | 607.35 | 2812.48 | 1884.07 | 111.25 | 0 | 817.16 | 0 | 28.70 | 23.10 | |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6)。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工资均有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