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择优录取,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人员录用。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4人(开展青少年维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公益诉讼相关工作)。
(二)薪酬待遇
录用后38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五险缴纳)。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男女不限,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和心理疏导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
(三)思想品德优良,有大局意识,服从管理,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积极进取,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报名对象:普洱市户口、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符合以下认定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成员,需同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乡(镇)、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
4.“4050”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5.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持有《残疾人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6.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1年以上;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需同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乡(镇)、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2月7日至14 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21办公室(茶苑路37号) 联系电话:2827314。
3.报名材料
(1)《2022年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限底板);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
(5)有失业证的提供失业证(复印件)1份;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7)其他报名对象需要提交的材料(复印件);
(8)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市人社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核,对通过审核者通知进行笔试面试。
(三)笔试面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2)笔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