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人民检察院被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表扬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
2015年以来,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妇女儿童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妇女儿童实事项目,为文山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一是加强领导,切实推动检察环节妇女儿童工作有效开展。二是立足本职,扎实开展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办理。三是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始终,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四是多部门联动,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五是开展捐资助学扶危济困送温暖活动,做好挂钩帮扶点的妇女儿童工作。六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七是采取有力措施,培养使用妇女干部,不断丰富女检察官的文化生活,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
全州9个院有8个院获得州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4个院获得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并积极申报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1个院荣获全省未检工作“优秀团队”并受到高检院的表扬,多名女检察官受到省、州表彰,全州检察机关妇女儿童工作稳步推进。
下一步,文山州检察机关将继续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再接再励,为维护文山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