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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览!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这些进展与成效

        时间:2022-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这次会议介绍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哪些进展与成效?干货满满,快来围观↓

          把学习贯彻《意见》 

          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机关始终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落实,细化实化落实举措,携手其他政法单位共同解决法律监督难题,聚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夯实基层基础。

          到目前为止,30个省级党委出台实施意见,为检察履职提供了强有力领导和支持;最高检制定54项分工任务、222项具体工作举措,每两个月专题研究解决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出台指导意见,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同人民法院建立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全国确定129个相对薄弱的基层检察院中,82个检察院由弱变强、面貌焕然一新。

          2019年至2021年 

          起诉养老诈骗等犯罪20.6万余人 

          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制度安全、经济安全、网络安全和社会安定犯罪。

          2021年,各级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大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截至目前已基本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率87.1%,监督撤案率95.9%,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97.3%,检警协作配合更加紧密。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数百起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残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犯罪,从严惩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同时引导督促涉案人员主动退赔退赃,2019年至2021年共起诉了20.6万余人。

          2019年至2021年,最高检发布刑事检察类指导性案例11批44件,比前一个三年分别增加了120%和183%,发布典型案例81批490件。

          最高检直接督办 

          22起错误关押10年以上案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巩固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举措,建立检察官的遴选、退出、考评、追责、惩戒等一系列制度,基本形成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配套体系。

          截至今年6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共有员额检察官6.9万余名,2018年以来,因为办案压力、考核压力和个人原因等,主动退出员额的1300余人。因为考核不合格而退出员额的440余人。

          出台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专门意见,2019年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入额的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188万余件,占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总数的11.8%。

          2021年,最高检组织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的刑事错案246件,对其中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起案件直接督办,真正把追责落到实处。

          把“大灰狼”挡在密切接触 

          未成年人的行业之外 

          最高检全面推开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由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或者未成年人专门办案组织、办案检察官进行集中统一办理,融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提升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质效,积极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形成“化学反应”,实现“1+5>6”的效果。

          在检察办案中,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的未成年人,竭尽所能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做好“双向保护”。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共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6万人。今年上半年,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为63%、不诉率54%,附条件不起诉率36%,较2018年同期分别上升了约29、30和24个百分点。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了1600多个“一站式”办案区,让询问、取证一次性完成。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制度实施以来,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800余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促追责近300人,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0万余人次,解聘2900多名有前科劣迹人员,把一大批“大灰狼”挡在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之外。

          五年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 

          五年来,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786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584万余吨,追偿生态修复、环境治理费用93.5亿元;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约182万千克,查处、回收假药和走私药品约6万千克;督促保护、挽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约159.5亿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约337.2亿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5.8万余亩。

          从五年来的发展看,公益诉讼检察鲜明体现了将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基本制度特点。办案中,检察机关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去年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 

          立案办理110件公益诉讼案件 

          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涉及全国或者全省范围内重大复杂,所涉的监督对象层级比较高的案件,以及跨省际、市际行政区划的或者跨流域的重要案件,2021年两级检察院共办案110件。

          由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直接办理,能够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优势,充分突出四级检察机关不同办案优势,有利于从更高的层面推动解决领域内、行业内、区域内的普遍性问题,补齐社会治理的短板,可以更好地提升整体办案效能。

          截至6月底 

          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382件 

          为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陆续出台多个规范性文件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依法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在办理民营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涉经营类犯罪的过程中,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宽缓的量刑建议。

          2019年起,检察机关会同公安部专项清理“挂案”9815件,对证据不足、促查无果的,坚决落实疑罪从无,督促办结8707件。2021年5月,最高检部署专项监督试点,准予表现良好的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临时赴外地从事经营活动。

          检察机关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和试点,今年4月初部署全面推开改革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的案件1584件;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诉前羁押率从20年前91.4% 

          下降至32.7% 

          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一体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近90%,诉前羁押率从20年前91.4%、2年前59.3%下降至今年6月的32.7%。

          认罪认罚绝非一律从宽,少捕慎诉慎押也不是不捕不诉不押,而是充分考虑具体个案的特殊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

          驰而不息推动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 

          2018年以来,最高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围绕社会治理领域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快递安全、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先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各级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驰而不息推动建议落实,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最高检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后,会同全国妇联等部门推广“督促监护令”,与共青团中央联合部署在全国8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示范建设工作,联合教育部出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有效推进了司法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综合施策,共同发力。

          最高检与国家邮政局就落实好“七号检察建议”印发进一步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及时开展专项行动,2021年10月到今年5月,破获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案件2100余件。

          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最高检始终把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

          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检察机关把政治素质作为最根本、第一位的专业素养,同时也把专业能力作为落实监督办案“从政治上看”的基本能力,推进检察官与法官、警察等同堂培训近2000期38万余人次。

          通过“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改进检察人员考核机制等一系列举措,提升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并充分运用大数据助力智慧监督、科学管理、诉源治理,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多年来,检察机关持续抓实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制定实施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的办案规则,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检察权能够依法规范行使,并坚持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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