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接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8、负责其他应当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1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法部、计划准备局、未成年犯罪检察处、案件管理中心、新闻网络应对中心、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纪检组监察处、民行处、司法警察处、控申处、技术处、监所处、研究室、监督办、派驻州看守所检察室。下设 5 家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
纳入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机关) |
2 | 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 |
3 |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 |
4 |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
5 |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 |
6 |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 |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德宏州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顺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顺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变化,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着力破解难题,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开创边疆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黑恶势力、制毒贩毒、涉爆涉枪、电信网络诈骗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高度重视防控经济金融风险,强化对创新、产权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着力强化检察监督。扎实开展刑事检察监督。切实加强以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检察监督。统筹推进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三是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建立健全人员分类和业务管理、业绩考核和评价、办案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地落实。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化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不断探索完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机制。
四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大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五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启动基层检察院精准帮扶计划,加大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检察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高人财物省级统管后的检务保障水平。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强化大数据技术应用,加快建立智慧检务体系,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6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2人,其中:行政编制 402人。在职实有388人, 其中:财政全供养388人。
离退休人员 128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126人。
车辆编制45辆,实有车辆4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45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94.48万元,上年结转262.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57.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94.48万元,上年结转262.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94.48万元(本级财力7633.48万元,执法办案补助56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457.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19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5.74万元,项目支出1438.7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242.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48.3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两级院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和服装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公诉和审判监督829.38万元,属于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办案费支出和设备购置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8.3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两级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98.8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5.0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机关两级院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62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9.00万元,项目支出37.0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11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54万元,项目支出960.78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万元)。
资本性支出410.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10.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采购预算资金454.09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755.74万元,比2017年5808.78万元增加946.96万元,增幅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奖金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2018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438.74万元,比2017年2594.00万元减少1155.26万元,减幅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补助减少,主要是上缴罚没收入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155.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