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4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纪检监察处、检察技术处、法警支队、控告申诉处、计划财务装备局、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下设 11 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昭通市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昭通市水富县人民检察院。
纳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
2 |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 |
3 |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 |
4 |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 |
5 |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 |
6 | 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 |
7 | 昭通市永善县人民检察院 |
8 |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 |
9 |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 |
10 |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 |
11 |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 |
12 | 昭通市水富县人民检察院 |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严惩黄赌毒偷拐骗等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创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的思路和措施,严肃惩治危害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各类犯罪,突出惩治金融等领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是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建立完善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对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履行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法律责任。
四是扎实有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等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和公信力。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检察职业保障等机制,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改革。
六是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智慧检察项目深度应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4人,其中:行政编制 73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7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7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34人,其中: 离休 4人,退休 230人。
车辆编制79辆,实有车辆7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03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18.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20.5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038.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618.22万元,上年结转420.5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18.22万元(本级财力14228.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239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038.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61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3.76万元,项目支出4074.4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9,934.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414.0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盐津县人民检察院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116万元,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55万元及装备费46万元;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88万元;威信县人民检察院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109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公诉和审判监督537.0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昭阳区人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104万元及装备费78万元;镇雄县人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141万元及装备费76万元;彝良县人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57万元及装备费48万元;水富县人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33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3073.4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245万元,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237万元及装备费128万元;昭阳区人民检察院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266万元;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827万元,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63万元及装备费34万元;巧家县人民检察院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87万元,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61万元;大关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55万元及装备费31万元;永善县人民检察院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112万元,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61万元及装备费53万元;绥江县人民检察院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71万元,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43万元及装备费36万元;镇雄县人民检察院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168万元;彝良县人民检察院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175万元;威信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49万元及装备费37万元;水富县人民检察院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126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费29万元;昭通市两级院12个单位的服装经费24.42万元;两级院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55.0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14万元,主要用于两级院12个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3.79万元,主要用于两级院12个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69.54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两级院12个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2.46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0万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基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62.16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两级检察院12个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5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3.06万元,项目支出55.0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53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2.70万元,项目支出2526.3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万元)
资本性支出1493.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93.11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7个,采购预算资金514.2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 2018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543.76万元,比2017年11373.48万元增加1170.28万元,增幅10.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奖金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 2018年我市两级检察院12个单位项目支出预算4074.46万元,比2017年3285万元增加789.46万元,增幅24.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执法办案补助预算增加740万元,法警加班补贴增加55.04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01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