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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8-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检察院职能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察;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察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察机关的侦察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依法打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批捕、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建立职务犯罪信息情报体系,强化对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信息情报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3、着眼于服务“桥头堡”建设,加大区域性国际刑事司法协作经费投入力度,建立专项资金,确保国际间司法协作的顺利开展。

          4、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5、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建设以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诉讼监督、控告举报、刑事申诉等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办案、办公、队伍建设、检务保障、检务公开为一体的检察信息化综合系统,将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地方检察院信息化的要求。

              6、按照《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决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总收入172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6.47万元,占总收入的78.83%;其他收入364.26万元,占总收入的21.17%。与上年对比,比上年1599.56万增加6.57%,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增加,占比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170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12万元,占总支出的64.84%;项目支出600.8万元,占总支出的35.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1627.22万元增加5.02%,主要原因分析: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非税收入调整,其他收入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8.12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819.67万元增加了35.19%,主要原因分析: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非税收入调整,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5.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8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807.56万元减少25.60%。主要原因分析:非税收入减少,减少了往年本级财政划拨的基建保障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案业务支出300.52万元,业务装备支出50.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5.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9%。与上年对比,比上年1627.22万元减少16.10%,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基本是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7年度上划省级统管,除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还有本级财政拨款其他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国家赔偿金支付;

          2.公共安全(类)支出112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4%。主要用于检察行政运行712.66万元,其他检察支出410.0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1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83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7.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26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6.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39万元,支出决算为35.32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79万元,完成预算的8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3万元,完成预算的96.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降低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5.12万元,增长16.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77万元,增长3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万元,下降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精准扶贫,下乡次数增多,由于路况天气等原因,导致车辆故障事故增加,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9万元,占64.52%;公务接待费支出12.53万元,占35.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支出22.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支出12.5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接待人次500人。主要用于检察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其他收入的支出有部分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检察行政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309.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67万元,固定资产940.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25.21万元,无形资产0.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09.47

          42.67

           

          403.6

         

          537.29

         

          1325.21

          0.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XX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车辆编制12辆,实有12辆。决算报表和资产报表显示单位车辆为21辆,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封存的9辆车暂时未做拍卖处理,所以未做资产减少处理,特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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