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标和要求,部署和落实全县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3)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标和要求,部署和落实全县检察工作任务
(4)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5)对全县刑事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并提起公诉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和提起抗诉。
(6)依法开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以及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对监管机关(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羁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州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加强举报宣传工作。
(9)依法管理检察官以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全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10)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科技干部;按照干管权限和规定,提出任免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11)按照干管权限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
(12)开展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后勤、装备工作和检察信息工作。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福贡县检察院在2017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检察院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布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保障和服务福贡县经济社会发展。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中心,推动反腐斗争深入开展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职能,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强化法律监督为重点,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全面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提请逮捕的案件,全部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真核实证据。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深入乡镇参加县司法局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全年考评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检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末实有38人,人员编制数为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人,退休8人。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79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72万元,占总收入的87.95%;其他收入95.39万元,占总收入的12.04%。与上年同期增幅比例为6.71%,收入增加的原因2017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增加,其它收入增加,增加100%,原因为上划后,地方财政拨入的资金摆放到其它收入科目内。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总收入79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72万元,其他收入(非本级拨款)95.3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完成年初预算数100%,与上年同期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长6.71%。因本年上划,财政安排项目资金为2040499款,上年部份款项本年无收入出现100%减少。本年其它资金收入为95.39万元。主要为2017年地方性津贴,2016年绩效考核奖,和往年装备结余款。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比上年增长70%,原因为本年支付养老保险。2080504收入比上年增加99.3%,主要原因为本年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由省人社统发资金。本年无2080801死亡抚恤收入,出现100%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83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69万元,占总支出的83%,项目支出138.83万元,占总支出的16.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1.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万元。增加8%。2016年2017年支出差异的原因:2080802项2017年减少100%,只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此项支出。2040405公诉和审判监减少100%,主要是因2017年工作业务涉及此项。2040406侦查监督本年支出减少100%主要是因2017年工作业务没有涉及此项支出。2040407执行监督支出减少100%主要是因2017年工作业务无涉及此项支出。2080801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比上年支出增加70.4%,主要是2017年养老保险补助金支出增加。204040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下降100%,主要是本年业务无涉及此项支出。2210203住 房补贴本年支出下降84.32%因上年补助住房补贴人员较多。2016年补助人员较少。2040499其它检察支出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98.7%,主要原因为本年上级下达项目资金科目款项都为2040499,本年项目主要支出款项,所以比上年同期幅较大。2201203住房补贴比上年同期减少86.9%主要为本年发放住房补贴的人数比上年减少。支出比上年增加19.8%主要原因为工资变动,及业务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82万元。与上年增加29万元,增加20.8%。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作业务有所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差旅费,日常办案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与2016年增加30.5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作业务有所增加,经费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96.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6万元,(只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48万元,预算数为0元。本年因新增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增加2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新增一辆执法执勤用车三公经费支出随之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3.4万元比上年增长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增加38.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增加0.56万元,比上年增加1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及本年因下乡,出差较多公务用车运行费有所增加,公务接待0.56万元,主要原因为我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接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6万元,占99.5%;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占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9.48万元,购置车辆1辆。因原有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因车辆安全性能已达到报废标准,2017年已作报废处理,加之业务和工作需要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6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办案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经办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58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57.6万元,比上年支出下降45%。主要原因是本年日常事务涉及办案日常业务较多,部份经费在办案费中列支,加上上划后资金支出比往年更加规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 办公所需要及日常开展工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067.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9.38万元,固定资产868.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以及无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