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检察院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迪庆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迪庆州人民检察院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监察处、计划财务装备局、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检察技术处、司法警察支队、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处、派驻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下设4家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为:迪庆州人民检察院(机关)、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检察院。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迪庆州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共两级四院预算。
纳入迪庆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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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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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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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人民检察院(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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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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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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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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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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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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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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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严惩黄赌毒偷拐骗等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创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的思路和措施,严肃惩治危害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各类犯罪,突出惩治金融等领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是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建立完善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对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履行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法律责任。
四是扎实有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等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和公信力。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检察职业保障等机制,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改革。
六是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智慧检察项目深度应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3人,其中:行政编制 163人。在职实有178人(含转隶监察委员会2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78人(含转隶监察委员会20人)。
离退休人员 68人,其中:退休68人。
车辆编制33辆,实有车辆3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4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58.28万元,上年结转90.7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648.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58.28万元,上年结转90.7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58.28万元(本级财力5508.28万元,执法办案补助5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48.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55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4.67万元,项目支出953.6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566.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5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开支,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255.4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42.3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47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1.28万元,项目支出286.9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5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39万元,项目支出441.67万元)。
资本性支出22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25.0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26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73.02万元,同比2018年235.17万元减少62.15万元,降幅2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2019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604.67万元,同比2018年4444.15万元增加160.52万元,增幅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2019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53.61万元,同比2018年736.64万元增加216.97万元,增幅29.5%,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纳入项目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413.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及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及全州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迪庆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不断创新服务“两强一堡”战略的方式方法,努力推动全州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1、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2、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3、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4、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5、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6、继续抓牢抓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建立检察队伍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