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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领导全州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大理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17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财务装备部。下设12家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为: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永平县人民检察院、云龙县人民检察院、365bet线上足球_网上注册送365的平台_日博365bet体育在线县人民检察院、剑川县人民检察院、鹤庆县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设58个内设机构,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祥云县人民检察院设第一检察部至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其余县院设第一检察部至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12家二级预算单位预算。

        纳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 2020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机关)

        2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

        3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4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

        5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6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

        7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8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9

        永平县人民检察院

        10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

        11

        365bet线上足球_网上注册送365的平台_日博365bet体育在线县人民检察院

        12

        剑川县人民检察院

        13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讲政治顾大局,服务发展做出新贡献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坚决打击暴恐、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涉枪爆、黄赌毒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402人,“两抢一盗”犯罪469人,毒品犯罪399人,涉枪爆犯罪139人。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三同步”要求,稳妥办好各类敏感案件,防止小案件演变成大事件、司法问题演变成政治风险。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全年无涉检进京赴省信访案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围绕“深挖根治”年度目标,全面推进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批捕433人,起诉524人,大理市邓利勇、张国胜、吴樊和祥云县李军等一批重大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被惩处。坚持黑恶案件“双联动”、专案专班专办、重大案件会商及州检察院挂牌督办、统筹调配力量和统一把关等制度,提高办案质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130条,追捕44人,追诉55人,立案查办司法人员涉黑恶保护伞的徇私枉法等犯罪4人。受理监委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425人。严查黑恶犯罪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正确区分黑恶财产与合法财产,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办案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管理漏洞发出整改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实现长治久安。

        积极服务“三个定位”“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分解细化服务保障“三个定位”“三大攻坚战”的主要任务,结合职能一体推进。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推进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开展打击金融犯罪专项行动,构筑金融安全司法“防护网”。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196人、起诉238人,分别增长79.8%46.9%。在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方面,“打虎拍蝇”快捕快诉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快速返还涉案款物194万余元,让资金尽快发挥效用,对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2.5万元。认真落实脱贫帮扶责任,完成扶贫挂包帮任务。在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围绕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贯彻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区域协作联席会议精神,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2人,增长82.8%,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9件,督促依法取缔非法采矿点38个,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好大理的绿水青山、蓝天净土。新疆、云南全国人大代表团到大理视察时给予充分肯定。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大理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决贯彻“三个没有变”要求,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大力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审查23人,变更强制措施2人。与州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设立服务民企联系点13个。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邀请200余名代表委员和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参观交流,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放手发展。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监检衔接更加规范有力,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6972人,上升475%380%,起诉58人。立案查办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等犯罪5人(县处级2人)。开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清理排查,协助监委将一名携款潜逃近20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2、守初心担使命,检察为民取得新成效 

        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这一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统领,建立专门未检机构和团队,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公安、司法、团委、妇联会签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意见,向州教育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将未检工作纳入依法治州“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内容。开展 “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和“检校共建”活动,两级院检察长等72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讲授法治课160余次,为涉案未成年人开通专业心理疏导绿色通道。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78人、起诉232人;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34人、起诉149人,不捕120人、不起诉24人,附条件不起诉38人。

        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大对涉案贫困户、被害人等重点人群国家司法救助力度,救助123人,发放救助金59.28万元。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监督,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案件66件,帮助追回工资报酬71万余元。重视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办理弱势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损害赔偿等支持起诉案件131件,上升77%。办案中注重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促成当事人和解40件。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开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04件。扎实推进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1件;开展看守所“清理牢头狱霸,维护监管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在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投资者损失。

        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落实司法便民。受理控告、申诉、举报等信访案件754件,上升55.1%,来信来访件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进展和结果性答复,确保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办理刑事申诉39件,依法提出抗诉2件,法院已改判1件;受理申请国家赔偿案件2件,均决定依法赔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老百姓“申诉难”。州检察院向州人大常委会作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专题报告,得到有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3、强监督提质效,四大检察开创新局面 

        以提升办案监督质效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落实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实现优质高效。受理批捕增加1169人、增幅45.8%,受理起诉增加1730人、增幅44.7%,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和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徇私舞弊等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依法对特赦工作监督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监督全覆盖无死角。1人被最高检评为特赦工作先进个人。刑事检察工作居全省上游。

        以加大力度精准监督为核心,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构建州检察院重在裁判结果监督,基层检察院多元监督,两级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上下一体、全面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审查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37件,提请抗诉7件,省检察院支持抗诉5件;提出抗诉3件,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认真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0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以化解争议增强公信为关键,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将化解行政争议贯穿检察监督全过程,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在保障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25件,发出检察建议398份;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5件,组织公开听证2次,促成和解1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07件,推动一批多年未能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得到执行或进入执行程序。

        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构建沟通协调配合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适格主体主动维权,争取以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的保护效果。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全年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8件,提起诉讼17件,连续两年在全省率先成功开展“等外”探索。州检察院与州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共建“苍山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永平县检察院促成该县5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执法,拆除违建700多平方米;云龙县检察院推动行政机关启动实施6700万元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居全省前列。

        4、勇改革破难题,检察工作激发新活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配套机制,科学合理确定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编制和岗位职责,分类定岗严格管理,形成各归其类、各展其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化常态化,两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4573件,其中检察长直接办案248件。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以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目标,对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行整体布局调整,对捕诉、控申等职能进行全面调整,对内设机构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全州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总数由175个减少至83个,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水平需求。

        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建议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13431835人,适用率高于全省平均值。其中,12月适用率达84.3%。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61次,讨论案件105件。

        全面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完成州院屏蔽机房和分级保护建设,加强对下指导,配合做好全省检察机关远程提讯系统项目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网和基层检察院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建设,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办案效率。

        5、谋发展重自强,检察队伍展现新风貌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基层党建三年“回头看”暨“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州检察院五个党支部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检察人员对初心和使命的认识与躬行,强化责任担当,以主题教育成果助推检察工作发展。

        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分层施教、检校合作培训机制,分层次类别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结合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组织赴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开展综合素质能力培训,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与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建立完善业务研判、案件评查、案例指导机制。加强检察理论调研,完成29个调研课题,3个课题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列为重点调研课题。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两个责任”, 始终坚持“检察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把严的要求贯穿抓班子、带队伍、办业务全过程。抓实内部监督管理,落实“三个规定”,对2889件案件进行常规流程监控,对1586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制定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双主体”工作机制对两个基层院开展政治巡察,开展“警示教育月”和“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活动,推出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九项举措,建立“123”工作推进督促机制,全面落实高检院党组巡视整改任务,对3名个人和2个院班子开展诫勉谈话和集体提醒谈话,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努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升级创建工作,通过举办“检情礼赞新中国、检魂奋进新时代”主题晚会暨从检30年荣誉章颁发仪式、读书日等活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依托检察文化教育基地、文化走廊、文体活动场所等平台开展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接待机关单位、学校团体5000余人学习观展,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支撑。有11个集体、31名干警获全国和省州级以上表彰,全州13个检察院均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 2020 年部门预算单位共 13 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 13 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 13 个,截止 2019 12 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0人,其中:行政编制500人。在职实有47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70人。聘用制书记员编制167人。

        离退休人员 209 人,其中:离休 2 人,退休 207 人。

        车辆编制61辆,实有车辆6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 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802.9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671.49 万元,上年结转 131.42 万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的15,569.09万元对比减少2,766.18万元,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150人的经费从20199月份起正式脱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 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802.9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671.49 万元,上年结转 131.42 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671.49 万元(本级财力 12,571.49 万元,执法办案补助 100.00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的15,307.21对比减少2,635.72万元,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150人的经费从20199月份起正式脱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 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802.91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

        12,671.4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081.72 万元,与上年对

        比减少2,592.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对比减少2,504.3万元,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150人的经费从20199月份起正式脱钩;项目支出 2,589.77 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17,主要是2020年服装经费、司法警察加班津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 7,828.05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 225.00 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装备、办案业务经费工作方面的开支,为祥云9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州院126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 2,362.21 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228.00万元为大理州检察机关两级8个院检察业务经费支出;13.71万元为大理州检察机关两级13个院服装经费支出;44.3万元为大理州检察机关两级13个院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832.2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1,144万元为大理州检察机关两级13个院检察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其中办案业务经费455万元、业务装备经费为689万元);100万元为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2.80 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检察机关两级13个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0.57 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检察机关两级13个院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433.68 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检察机关两级13个院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80.70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检察机关两级13个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8.94 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检察机关两级13个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879.54 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检察机关两级13个院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 2,054.7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54.75 万 元

        津贴补贴 3,306.7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59.90 万元,项目支出 46.86 万元)。

        奖金 1,017.2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17.22 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22.8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22.80 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 30.5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0.57 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33.6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68 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80.7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0.7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2.6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63 万元

        住房公积金 879.5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79.54 万元)。

        办公费 98.7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3.48 万元,项目支出15.30 万元)。

        印刷费 46.0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62 万元,项目支出34.41 万元)。

        咨询费 3.5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 万元,项目支出 2.90万元)。

        手续费 1.4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0 万元)。

        水费 22.5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59 万元)。

        电费 46.5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6.50 万元)。

        邮电费 61.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1.50 万元,项目支出30.08 万元)。

        物业管理费 86.6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2.32 万元,项目支出 14.36 万元)。

        差旅费 316.4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3.38 万元,项目支出 223.04 万元)。

        维修(护)费 123.2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36 万元,项目支出 98.88 万元)。

        租赁费 3.6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10 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会议费 13.6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70 万元,项目支出 3.90万元)。

        培训费 170.3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53 万元,项目支出 143.77 万元)。

        公务接待费 62.8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2.86 万元)。

        专用材料费 21.5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4 万元,项目支出 20.58 万元)。

        被装购置费 13.71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13.71 万元)。

        专用燃料费 0.1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 万元)。

        劳务费 1,013.7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3.50 万元,项目支出 970.21 万元)。

        委托业务费 123.6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90 万元,项目支出 120.72 万元)。

        工会经费 86.9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6.93 万元)。

        福利费 86.9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6.93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5.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5.11万元,项目支出 40.62 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 493.5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93.59 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1.7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3.77 万元,项目支出 17.93 万元)。

        救济费 4.00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4.00 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6.2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2 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 129.96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129.96 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 14.00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14.00 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632.04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32.04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 12.00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12.00 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0个,采购预算总额1,05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9.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7.6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292.60 万元,较上年减少 40.96 万元,下降12.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0 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72.06 万元,较上年减少 9.84 万元,下降 12.0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45次,共计接待3273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规模,接待90%以上在单位食堂就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0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 220.54 万元,较上年减少 21.12 万元,下降8.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12.00 万元,较上年减少 13.00万元,下降52.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8.54 万元,较上年减少 8.12万元,下降 3.75%2020年计划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规范车辆使用制度,不符合派车规定的一律不派车,在车辆保险、维修方面进行市场考察货比三家等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8.12万元,下降3.75%2020年车辆有计划更新1辆,比上年减少1辆,车辆购置费用较上年减少13.00万元,下降52.0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及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州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大理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不断创新服务“两强一堡”战略的方式方法,努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全州检察机关将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州党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 9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通过实务考评、多岗位锻炼、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大力选拔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组织专项培训 5 期以上,培训检察人员大于 200 人。具体目标为:1.牢牢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2.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积极投入平安大理、法治大理建设;3.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重要职责,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4.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5.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6.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7.强化向社会购买服务,高效高质保障检察事业,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机会。
            (二)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装备建设,重点做好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出庭、远程视频接访、电子监控等装备配备工作。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装备建设,做好办案工作区装备配备工作。加强检察通信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有线通信设备和机要通信装备配备工作。加强交通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工作。加强档案管理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档案库房设备和档案数字化管理设备配备工作。加强通用常规装备建设。做好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备工作,提高办公质量和效率。确保2020年完成:1.提高我州检察档案工作网络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档案在推动和促进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2.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任务和要求,从远程庭审、远程提讯、远程案件讨论、智能语音识别、智能会议集控等多方面入手,打造智慧多媒体案件讨论室,以满足上、下级院之间的办案工作的实际需求。3.推进安全可靠国产化设备替代工作。4.项目整体支出时间不晚于202011月底。5.全院检察干警对年度项目执行满意率不低于90%6.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不低于5年。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根据《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四)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为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达99%,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不高于10%,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43.71万元,与上年的1,674.34减少230.63万元,减幅达13.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150人的公务交通补贴减少141.3万元、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减少89.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 2019 12 31 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 2019 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 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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