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成立于1955年7月16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3.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
4.西畴县人民检察院。
5.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
6.马关县人民检察院。
7.丘北县人民检察院。
8.广南县人民检察院。
9.富宁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引领,以更高检察自觉助力文山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重自强、谋发展”要求。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三个定位”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委十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全省、全州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找准法治需求与司法办案结合点,为文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司法为民,以更好检察服务有力保障民生福祉。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各类犯罪,维护边疆稳定。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与各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合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抓实抓细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运用检察综治类建议、典型案例等方式,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以司法办案更好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客观公正,以更优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州委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检察工作新理念,加强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力在监督精神、监督理念、监督能力、监督作风上实现新的转变和提升,促进刑事检察更优、民事检察更强、行政检察更实、公益诉讼检察更好。
4.坚持强基固本,以更实检察担当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突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两个关键,全面把握“清廉文山”建设要求,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个规定”、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9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4人,其中:行政编制39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7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5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251人。
车辆编制59辆,实有车辆5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8,625,476.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477,396.1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89,8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3,658,279.9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426,276.13元,增长10.6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二是单位资金(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3,533,179.94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477,396.19元,其中:本年收入104,314,314.55元,上年结转收入163,081.6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314,314.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893,096.19元,增长8.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625,476.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477,396.19元,其中:基本支出97,637,396.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348,696.19元,增长23.14%,增长的原因是编报口径变化,主要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7,410,000.00元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项目支出6,8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97,500元,下降59.62%,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编报口径变化,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7,410,000.00元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服装经费本年统一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编报,上年纳入本部门编报。二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三是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358,1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1,077,047.4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7,469,64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84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4,946,600.00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1,893,40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00,469.08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1,448.04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33,568.58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68,435.7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168.27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65,619.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5,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6,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39,1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70,114.00元,较上年减少109,386.00元,下降3.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2,800.00元,下降20.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5次,共计接待4121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文山州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60,114.00元,较上年减少6,586.00元,下降0.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0,114.00元,较上年减少6,586.00元,下降0.25%。2023年拟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9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文山州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把好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和相关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比≤1:7.6,认罪认罚适用率≥35%。二是以提高检察保障水平为中心,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强化科技装备,加强检察业务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检察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以检察保障信息系统为重点的智慧检察保障体系,促进检察业务管理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通过高效网上办案,降低司法办案成本,缩短案件办理周期,为人民群众参与法律监督提供便利条件,起诉案件审结率=100%,群众来信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03,30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1,502.8元,增长4.8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人员晋级晋档后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差旅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文山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61,738,603.58元,其中,流动资产8,433,201.35元,固定资产136,490,41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645,139.27元,无形资产2,338,945.38元,其他资产10,830,901.6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81,996.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18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63项,账面原值3,643,49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81.06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