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冬将尽,静候春来
对于杨某某来说
“冬天”即将结束
以后的日子
他将乘着法治之光
温暖前行
近日,永德县检察院举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何元媛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场参加监督评议。
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杨某某涉案时年仅16岁,属于农村普通家庭的孩子,自幼父亲去世,与其母亲和姐姐共同生活,家庭环境艰苦,案发前一直在永德县某茶厂打工。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案件办理阶段委托县司法局进行社会调查的评估意见、以及案件争议焦点,阐述了对杨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并充分听取了参会人员意见。
听证员们从案件事实情节、杨某某的实际情况、悔罪表现等方面发表意见,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对杨某某拟作出相对不起诉意见,给予杨某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随后的不起诉教育宣布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对杨某某予以训诫,并向杨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写明了监护人在教育监管方面存在的失职行为,涉案未成年人因教育监护问题导致的不良表现、以及教育督促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指导法定代理人履行教育监护职责,引导涉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杨某某表示会吸取案件教训,今后认真遵守法律;法定代理人表示会加强对孩子的关心与引导,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此次不公开听证,是永德县检察院“青芒果”未检工作室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具体体现,更是致力于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的具体实践,用法治之光温暖涉案的未成年人度过案件遭受的“寒冬”,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