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意见》要求省检察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 一是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从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中汲取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激发磅礴奋进力量,自觉把讲话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实际行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之治”再创新奇迹贡献检察力量。
● 二是准确把握实践要求,确保人民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在检察履职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人民立场,坚守为民初心,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真切;要把握大局大势,勇担检察使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智慧;要增强检察自觉,建设过硬队伍,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云岭检察铁军。
● 三是兴起学习贯彻热潮,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要把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通过研讨交流、专题培训、专题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参观展览等形式,丰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内涵,进一步推动广大检察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新的百年赓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红色基因,汲取奋进新时代的强大精神力量。
● 四是不断增强检察自觉,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深入持久扎实。
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抓好“十四五”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动讲话精神在检察机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激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强大动力,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