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要求,全面履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一手抓检察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建业务同抓,勤政廉洁同行,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渗入业务,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与分管片区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研究制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认真贯彻执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试行)》,与部门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1次,参加全院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1次。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在汇报中总结了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
这是2022年昌宁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缩影。为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制定《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则》《昌宁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多项措施,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履行“一岗双责”监督检查,全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严谨工作氛围,同时在“以小见严抓四风”“政治监督强化年”“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专项活动助推下,院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显着增强,履职效果明显提升,推动全院政治纪律更加严明,工作作风更加严实,工作效能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