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近年来,澄江县人民检察院将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贯穿于每一起案件的始终,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拓宽为民服务渠道,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作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全方位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动救助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开展。
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力举措。澄江县检察院在工作中积极拓展案源,主动寻找适合救助的对象,积极开展救助,充分保障被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2018年,澄江县检察院控申办案团队继续认真贯彻中政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一年来,经报请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县民政批准,对6个家庭的9名刑事被害人或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9.3万元,及时帮助刑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解决实际生活困难,让他们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澄江县检察院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工作中,一是始终把涉案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作为救助的重点,在工作中给予重点关爱,不让他们因案致使身心受到伤害、因犯罪致贫返贫;二是对每一起救助案件,均做到实地开展走访调查、了解申请人的生活状况,走访周围群众,掌握申请人最真实的生活状况,确保救助资金发挥最大作用。三是助力国家扶贫攻坚,主动关怀、主动救助。对符合救助的贫困户,救助力度倾斜,在适合范围内尽可能地给予他们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在所救助对象中,有父母因案致死通过诉讼得不到赔偿抚养费的受害人子女,有刑事被害人因案致死致使家庭发生变故的被害人家属,还有自身遭受犯罪侵害后劳动力受限致家庭陷入困境的被害人。一笔司法救助金,虽然不能彻底解决他们的困苦,但是传递着温情的司法关爱,也体现了政法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关怀,也是我们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既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