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负责其它应当由峨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峨山建设。毫不动摇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峨山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2、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峨山发展大局。我们始终紧贴县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峨山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3、坚持监督与制约并重,维护司法公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深化阳光检务,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4、坚持固本强基,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我们始终立足“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定位,以过硬本领肩负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使命。近12年来干警未出现违纪违法的情况。2021年我院党支部荣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组织委员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1人被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1人荣记嘉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资金安排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21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24万元,占总收入的96.3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60万元,占总收入的3.67%。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合计1,160.89万元,2021年增加55.95万元,增幅4.82%,其中: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065.34万元,2021年增加106.90万元,增幅10.03%,2020年其他收入95.56万元,2021年减少50.96万元,减幅53.32%。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是执法办案补助增加。其他收入主要是指县级财政拨款收入,相比2020年减少主要是因为上年支出退休人员丧抚费,本年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57万元,占总支出的75.71%;项目支出297.26万元,占总支出的24.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合计1,196.84万元,2021年增加26.99万元,增幅2.26%,其中:2020年基本支出980.23万元,2021年减少53.66万元,减幅5.47%,减少原因是2021年财政严格部门支出管理,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支出,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不同程度压减;2020年项目支出216.61万元,2021年增加80.65万元,增幅37.23%。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2021年案件数量增加、工程量增加,导致追加办案经费、项目经费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6.57万元。比上980.23万元减少53.66万元,减幅5.47%,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严格部门支出管理,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支出,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不同程度压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9.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7.26万元。比上年216.61万元增加80.65万元,增幅37.23%,主要原因是2021年案件数量增加,导致追加办案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规范准确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依法办理公益诉讼、行政监督等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坚持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和教育,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4.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召开公开听证会、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5.按照市院统一要求开展服装采购工作,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高。6.做好通用办公设备配备、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司法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2.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8%。比上年1,078.21万元增加94.03万元,增幅8.72%,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案件数量增加,执法办案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0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办案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保障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0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预算的9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74.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有所减少,因本着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84万元,增长2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4万元,增长3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0万元,下降27.4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因案件数量增加而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是因本着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0万元,占86.28%;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占13.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等过程中使用车辆所需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陪餐人次66人。主要用于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9万元,比上年98.40万元减少0.51万元,降幅0.52%,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交通补贴、工会福利费开支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962.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94万元,固定资产1931.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386.91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20.1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1386.9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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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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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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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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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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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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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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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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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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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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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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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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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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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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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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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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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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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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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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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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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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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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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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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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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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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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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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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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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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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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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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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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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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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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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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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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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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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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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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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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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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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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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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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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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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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至附表14)。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自评表由市院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