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上午,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院扫黑办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检察长董锋、副检察长王夕先后传达了市、县两级最近召开的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两高、两部于2019年4月9日发布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通报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督导组反馈的峨山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七个方面19个问题和不足。
副检察长王夕就我院今后如何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作了强调:第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部署来落实,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第二,要发挥好我院已建立的提前介入机制,防止在办案中出现定性“拔高”或“降格”处理问题,每一件案件都要达到事实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精准,确保办成铁案;第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真正体现“严惩犯罪”,审慎使用不捕、不诉决定,降低不捕率、不诉率;第四,在办理案件中,要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以及已制发、联发的《关于建立检察法律监督工作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