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高某某利用网络虚构身份交友诈骗案,被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云南省女法官协会、云南省女检察官协会、云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网恋已经成为新时代一些单身男女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少人通过网络找到了真爱,但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恋”打起了骗取他人钱财的目的。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至10月,21岁无业男子高某某通过多款聊天交友软件先后与3名被害女性相识。在聊天中,高某某虚构富二代的身份,通过租借豪车后拍摄照片以满足个人虚荣心的方式骗取被害女性信任,很快与被害女性发展成恋人关系。从2020年3月开始,高某某编造各种理由先后向3名被害女性借钱,3名被害女性分别向高某某多次转账共计33万余元人民币,高某某则将上述款项挥霍于租车、打赏主播、酒吧、KTV等高档娱乐场所消费。
经其中一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高某某很快被抓获。河口县人民检察院以高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河口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
检察官提醒
随着信息网络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互联网的普及率越来越高,网络社交工具带给我们便捷的交流、交往,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网恋交友需谨慎,不能完全听信所谓网上恋人的自我包装、甜言蜜语,两个人的交往应建立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应多渠道核实对方身份,凡是涉及资金问题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避免落入不法之徒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