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近日,河口县人民检察院与河口县河长办联合开展巡河工作。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倪亚萍,河口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局长王顺华,部分乡镇河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巡河。
巡河组实地巡查了河口县槟榔寨水库、南溪河、马多依河等河流的河道环境以及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巡河组在实地巡查槟榔寨水库时,对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路河水源地整治效果再次“回头看”。经了解,曼路河水源地生态恢复后水量增大,槟榔寨水库整体水量增加、水质改善明显,供水能力提升,供水不足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在巡查南溪河、马多依河时,巡河组对河道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河道环境长效管护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就河湖生态环境管护的职能发挥、工作衔接等问题进行了具体交流。
下一步,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积极落实与县河长办签订的《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作配合,促推提升全县河域管理保护水平,为建设美丽河口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