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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如何强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时间:2018-10-10  作者: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方勇明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肩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机关,面对多变复杂的社会环境各种风险挑战相互交织的形势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公平执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关键环节,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义重大。

          一、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自提出落实“两个责任”至今,个别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还是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组的事,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认为身为检察人员,自身素质都比较硬,对于法律法规都很清楚,不会随意触碰底线,只是做做表面功夫;有的不会抓,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基本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 

          (二)制度落实停留在表面,“监督责任”需从严。在责任制内容上,一些基层检察院存在不结合本单体实际来拟定责任制内容的情况,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主体责任层层弱化递减;有的能按照责任制要求,层层分解,制定出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具体到行动上,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最终结使责任制的落实成为一句空话。

          (三)监督检查重形式,“督查内容”需充实。有的领导对落实责任制只重形式,不管效果,满足于发文、开会,忽视了对责任制的督促和落实;有的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致使一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

          (四)派驻纪检组职能不专,“监督职能”需厘清。随着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推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领导关系发生了变化,但有的检察院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还不能完全适应机构改革的角色转变,对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定位还不够准确,认为纪检组接受同级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的双重领导,理由是纪检监察组是纪委派出机构,纪检组长又是部门党组成员,没有把纪检监察组与党组成员这个角色严格区分开来。鉴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人财物均还隶属检察院,且大部分纪检组长都是在原检察院提拔,有的承担了一些“主体”责任方面的工作,荒了监督的“责任田”;有的又把责任划得“太清”,没有把监督拓展到有关的工作和环节中;有的面对机关上下都是老熟人,在监督上硬不起来,也怕自己提的建议和意见多了,会伤和气,影响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

          二、如何强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在思想和行动上达成“四个共识”

          结合当前党组工作实际,作者认为在基层检察院,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领导班子要在思想上、行动上达成“四个共识”,知行合一,一抓到底。一是在重要性认识上达成共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切实从组织领导抓起,抓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工作使其形成必须抓的意识二是在职责任务的明确上达成共识明确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以此效仿,层级追责,使其形成不敢不抓的意识三是在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上达成共识领导班子要带头执行各项纪律,特别是党组书记、检察长要管好自己带好班子、好队伍,经常对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打招呼、敲警钟,始终为全体干警做好示范表率;四是在形成监督合力上达成共识不断建立健全院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组专责监督,政治处等部门职能监督,党总支(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并狠抓落实同时,党组要旗帜鲜明、坚强有力地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维护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确保监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在工作安排和署上要“首尾呼应”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初,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制定的计划要做到内容具体实在、目标切实可行、程序严密明确、操作规范简便,在签订《责任书》的同时,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公开承诺:如本部门、本分管领域检察干警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愿意承担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组织调查和问责。科室负责人以此效仿,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全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年内,注重督促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四个亲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情况汇报,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行为、完善干警廉政勤政管理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下属的关心爱护。年终,严格责任考核,合理运用结果考核办法措施要科学合理,奖惩要严格兑现,除做好年中督查、年终考核外,要结合精细化管理,抓住日、季、年三个时间点,建立“日小结、季考评、年总核”的“鞭挞留印”机制,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同时,要合理运用好考核结果确保“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在制度建立和执行上要“动真碰硬”

          1、完善措施,强化监督。准确定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建议从上至下理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财物关系,将其划出检察机关,避免出现“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情况。在检察机关内部成立党风政风督查办,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系,配合其有效开展“贴身”监督。坚持实行检务督察“督察长制”,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和明察暗访等监督手段的作用,盯住八小时内外,让检察干警习惯监督无时、无处不在,让遵规守矩成为一种“本能”。抓好现代科技的运用,强化检务公开,打造智慧案管,强化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防控,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确保行政权力行使在网上流转、留痕,便于实时监控、适时提醒、倒查问责

          2、抓早抓小,强化执纪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充分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内设机构定期开展廉洁自检,干警结合从政治思想理论学习、遵规守纪、廉洁从检等方面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相关领导和人员对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提醒、督促整改,搞好自我净化,真正实现从严治党常态化

          3、真抓真管,强化问责。对出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的,对违纪现象易发多发、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给广大干警深刻警示。对顶风违纪违法问题,毫不留情把板子打下去,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止树倒根存、消极对抗、松懈反弹和转化变异等问题。

          4、正反结合,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先进人物事迹和本系统、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对检察干警进行正反两面教育。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引导身边人,使广大检察人员引以为戒,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经济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保持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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