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8日,为切实保障检察建议不流于形式,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我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在分管副检察长杨朝昆和科长密应华的带领下,针对我院2014年向老窝镇发出的《检察建议书》进行督查。
在与老窝镇政府领导的交谈中,杨副检察长要求该镇认真落实我院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书》中各项检察建议,努力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构建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老窝镇副镇长杨紫军代表老窝镇政府表态:一定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深入贯彻落实泸水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提出的各项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