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4月13日上午,绿春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到绿春县大兴镇坡头小学,为该校五年级学生送去一堂以“为少年的你撑起法律‘保护伞’”为主题的法治课。
讲课中,检察官针对小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缺乏等问题,从什么是法、什么是犯罪、什么是不良行为、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防范性侵害及校园欺凌、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方面为切入点,通过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勉励同学们好好学习、奋发向上,自觉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做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新时代小学生。课后该校校长表示,希望检察院多来学校开展法治讲课,这样既能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更能让学生对法律产生敬畏感。
下一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传递“两法”精神,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用“两法”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