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生力军,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规范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近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一系列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明确职能,提前谋划。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3月4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瑞松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相关工作,并组织学习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等规定。会后,各法治副校长纷纷到所任职学校挂牌亮相,明确工作职责;实地走访了解任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安全监管、学生犯罪预防及综合保护等情况;听取学校对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联合制定了年度法治副校长工作计划,为更好地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沟通,主动担责。3月10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绿春县教体局思政股、基教股、政策法规股等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会上,李永祥副检察长通报了2021年以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向与会人员宣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参会人员结合工作情况,对法治副校长工作、校园安全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会后,县检察院结合办案中发现对在校学生监管、教育存在的问题,向县教体局送达检察建议书。
三、形成合力,常态落实。下一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与教育、公安、法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落细,用法治之光,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