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6元
涉及316名农民工
……
近日
石屏县检察院联合
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调解的
一起农民工讨薪案
全部兑付
316名农民工
成功拿回工资
2020年11月,在石屏县某公司务过工的农民工代表来到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工作人员反映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县人社局及时向石屏县检察院反馈信息,并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接访。经了解,李某某等316名农民工先后在石屏县某公司从事猕猴桃的栽种、采摘等工作,因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导致无力支付工资,经计算,尚欠316名农民工工资1206996元。
因涉及的农民工人数较多,工资数额较大,为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他们的合法权益,石屏县检察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多次找到企业负责人,对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关系,并组织农民工代表和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协商。经过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企业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287143.2元,2021年11月1日前支付919852.8元。
农民工和企业虽已达成协议,但约定的付款时间跨度较长,为避免企业开“空头支票”,损害农民工利益,检察人员在每次约定付款的前期都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找到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通过法治宣传、交心谈心,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督促企业按时支付拖欠的工资。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这是石屏县检察院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助力“六稳”“六保”的一个缩影
目前
企业已按照约定的时间
将拖欠的工资全部兑付
给316名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