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人民检察院
邀请人大代表等观摩庭审获好评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涉金融犯罪,深度参与金融领域社会综合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20年7月16日9时,由易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某某骗取贷款罪一案在易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易门县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金融办以及被害单位云南省易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等10余人参与庭审观摩。
本次观摩案件的是近年来易门县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造成损失最大的涉金融犯罪案件,易门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第二检察部主任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结束后,易门县检察院邀请庭审法官及应邀参加庭审观摩的参会人员对本次活动进行了评议。参会人员对本次庭审观摩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公诉人在庭审中反应敏捷,掌控庭审能力突出,庭审效果好。同时,参会人员就本次庭审的案件进行了深度剖析,并发表评议意见。一是从该案反映出案发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不强、审核把关不严,在贷款材料的审核、风险评估、监管上存在漏洞。提出在国家倡导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民营经济大环境中,既要落实好相关的金融政策,也要做好贷款资金用途的跟踪监督。二是在金融部门开展以案释法宣教育,提升金融机构及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补齐管理中存在的短板。三是金融办及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加强与检察院的联系,贯彻落实号三号检察建议,实现法律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机制。四是易门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贯彻“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大惩治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同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风险排查,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