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 26 日在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剑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主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共办理各类案件2529件。
一、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落实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检察工作更加行稳致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办案理念更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38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32次,理论更清醒,信念更坚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的意识更自觉。
(二)扎实推进素能建设。坚持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组织各类培训920人次。充分运用检察官联席会议、检答网等载体,着力提高办案技能。先后有5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能手、全市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先进个人、临沧市五一巾帼标兵、全市公诉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
(三)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学习落实党纪政纪检纪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抓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纪律禁令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把监督执纪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开展提醒谈话54人次。坚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件,在监督中工作生活的氛围日益浓厚。
(四)全面接受制约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扫黑除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击毒品犯罪等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29次。深化阳光检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318条、法律文书97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47条,提供案件查询337件,安排律师预约阅卷269次。建成新媒体工作室,利用“两微一端”讲好“检察故事”,发布信息2万余条,总阅读量400余万。
二、扎实履职,高站位护航发展大局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为全县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在脱贫攻坚中贡献检察力量。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体干警闻令而动,下沉一线,全力参与全县脱贫攻坚战。全院累计下派17名工作队员轮流驻村帮扶,抽调29名干警参与全县农户大走访,选派10名“自然村长”、8名副村长到4个行政村坠底帮扶,累计投入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6.2万元,对挂钩村给予价值14.5万元的物资支持,协调企业帮扶资金50万元,2019年被临沧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扶贫先进单位,2020年1名干警得到县委通报表扬。
(二)在依法抗疫中彰显检察担当。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正视妨害国(边)境类犯罪案件陡增态势,攻坚克难、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助力强边固防,2020年办理75件281人,人数较2019年增长14倍,2021年办理144件398人,人数占全年刑事案件总量33.73%。检察办案适应疫情防控新要求,由传统“面对面”向“非接触式”转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隔空”提审794人,起诉140人,汇报案件3件次,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派出2名干警作为“强边固防”突击队员驰援镇康县。办理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行政机关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三)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展现检察作为。持续落实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项检察政策,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不捕1人,不诉1人。认真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批捕21人,起诉43人。与县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9次,深入企业宣讲《民法典》3次,为挂钩企业提供法律服务37次。
(四)在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中作出检察贡献。积极投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取证2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为79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42.86万元;办理3起“微腐败”案件,追回扶贫领域资金11.8万元;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67人,办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28件。
三、忠诚担当,高水平助推社会善治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具体检察工作,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一)严惩犯罪建设平安永德。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1424人,批捕11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224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596人,报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43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批捕起诉利用邪教犯罪1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起诉“醉驾”及涉枪类案件245人;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捕27人,起诉4人;依法惩治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黄赌毒犯罪,批捕351人,起诉305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77人,起诉177人。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高度的责任感参与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6件26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格审查把关,改变涉黑恶认定8人,追捕漏犯5人,追诉漏罪2起,移送涉黑恶线索9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份,以案促治、成效明显。
(三)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立“青芒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全力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37人,起诉39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初犯偶犯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9人,不起诉36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治宣传,检察官担任永德县一中等11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30余次,覆盖学生8000余人。结合新修订的“两法”,“青芒果”未检工作室创新宣传方式,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作推出系列普法情景剧,实现线上线下宣传有机结合,收到良好效果。
(四)努力传递司法为民的检察温情。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27人,起诉30人,守护百姓“钱袋子”安全。开展为期3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91件,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安全。就加强窨井盖管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维护群众“脚底下”安全。开展涉检信访化解稳控工作,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5件。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或代理涉法涉诉信访7件。
四、牢记使命,高质效做实法律监督
坚持把法律赋予的“四大检察”职能履行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强化证据审查,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84人,法定不起诉或证据不足不起诉95人。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2人。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48件,撤案26件;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0件次;纠正漏捕90人,漏犯114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5次;提出刑事抗诉6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不当102人次。
(二)民事检察监督不断强化。聚焦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办理了首例生效调解书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加强对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民事审判中送达不及时等提出检察建议95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10件。落实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办理支持起诉83件,帮助农民工“讨薪”70余万元,有力保障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三)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实。办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2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30件,督促法院依法审查办理12件。积极探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一起八年未决的行政补偿纠纷,居间调解、多方借力、公开听证,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四)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殷殷嘱托,积极稳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3件,案件范围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28件)、食品药品安全(91件)、国有财产保护(1件)、英烈权益保护(6件)等领域。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件,即,诉某行政机关履行征收土地出让款职责一案,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187万余元;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3件,绝大部分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如,督促某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巴东鱼”职责一案,职能部门制定出台保护措施,有力助推生物多样性保护。
五、奋发有为,高标准推进检察改革
坚持协同推进、积极落实司法体制、国家监察体制、检察管理等各项改革举措,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
(一)深入开展司法体制及配套改革。实现人财物上划省级统管,内设机构完成系统性重构,由原有的16个调整为8个。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85%在一线办案。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实行“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1057件,带头落实司法责任制。
(二)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改革,平稳有序完成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转隶工作,划转政法编制15个,转隶人员12名。改革后,积极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主动配合、接受履职制约,受理县监委移送案件7件10人,形成合力高效打击职务犯罪,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
(三)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促进认罪认罚适用,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累计对141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适用率逐年提高,2021年达89.24%,量刑建议采纳率93.64%,司法办案效率更高,办案效果更好。
(四)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一个案件,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若干程序,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案件”越多,说明当事人经历的司法程序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诉累越重。我们坚持以“案-件比”为牵引,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办案能力。2021年刑事检察“案-件比”1:1.24,同比下降0.13,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五年来,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不断规范司法、争先竞位,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整体推进,连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共获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省级表彰2项,全市“扶贫先进单位”等市级表彰4项,各类县级表彰11项。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永德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永德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不足,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四大检察”职能发展还不够均衡,监督意识、监督能力、监督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检察基础工作还有薄弱环节,检务保障能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五年总体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政治、业务、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永德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2022年,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牢记“国之大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围绕“563”发展计划和建设“六个永德”,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向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坚持自觉能动履职,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严厉打击黄赌毒、食药卫、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偷越国(边)境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边疆安宁和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促进实现更好办案质效;重视诉源治理,以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
三、坚持稳中求进,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把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得更实,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职能促行业整治;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扎实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专项监督;更加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四、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统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运用,加强“案”的管理;全面推进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职级晋升、选拔任用、奖金分配等重要依据,加强对“人”的管理。
五、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检察铁军
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业务工作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聚焦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进。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忠诚履职,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永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扎实的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