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会议由苏超检察长主持,全体检察人员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张军检察长、应勇副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会干警结合学习情况和岗位实际逐一进行交流发言。
苏超检察长就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强化学习提站位。全体干警要加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和内涵,并始终贯穿于检察履职的各个环节。二要突出重点抓落实。在服务大局上显新担当,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地方中心工作谋划部署,切实扛牢县域社会治理检察责任。在保障民生上有新作为,加强支持起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在法律监督上谋新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新思想、新理念积极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队伍建设上展新风貌,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执法司法顽瘴痼疾常态化整治,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三要强化监督提质效。注重跟踪问效,定期开展业务数据研判会商,找准业务短板弱项,适时改进工作措施,有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向好发展。加强检务督察力度,以督察检查促进工作推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等工作,倒逼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检察办案提质增效。四要强化沟通促发展。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县级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司法思想,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加强内部协作,各业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共享信息或移送相关案件线索,在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