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环境,有效削减控制污染负荷,保护河道面貌干净整洁。2023年1月13日,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家宏带领14名江检党员志愿者到侯家沟大龙潭河开展“党建+河长制”冬季“河长清河”行动。
我院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聚焦河湖保护治理、清河行动等,逐步形成支部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的护河合力,实现河长制与检察职能充分融合。
此次清河活动,在河长林家宏同志的带领下,大家发挥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用火钳、垃圾桶等工具,对大龙潭河河道内的生活垃圾、漂浮物及河道沿线周边的农业生产垃圾进行了清理整治,并对河道两边农户进行环境保护宣传,营造保护河流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