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这23人获刑!
5月16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赵某某等23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窝藏罪一案,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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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2021年6月28日,被告人赵某某与境外人员联系,邀约他人组织、运送境外人员偷渡入境,途中被民警查获,涉案人员陆续被抓获到案。
在疫情防控期间,金平县保持打击跨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凡参与、组织、协助、运送、窝藏、包庇跨境违法犯罪的,一律从严从重依法打击处理,共同守护社会与边境的和谐稳定。
被告人赵某某等9人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被判处5年8个月至9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阮某某等13名越南籍被告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0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熊某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以案释法】
金平县地处西南边陲,金平边境线长502公里,与越南2省5县19乡77个抵边村接壤,疫情防控和边境管理严峻复杂。守住边、守好边就是在守护我们自己的生命、保卫我们自己的家园,强边固防需要人人奉献力量,也是我们大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境线神圣,不可非法逾越,尤其是在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非法出入境的行为更是会给疫情防控工作及社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给边境正常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采取非法方法组织、运送、偷越国境,更不能为偷越国境的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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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缪志英、王琳)